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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20日,在呼和浩特某小区门前泛起一张拆迁通知,内容是警告2010年8月15日之前依然“对抗市府指示”者,开发商将赠予给他一份礼物。通告左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步枪枪弹。据了解,该小区住户大部门是低保家庭,经济实力较弱。
 
 【拆迁通知】
 凡栖身在毛纺大院的住户,必需与我公司划定的拆迁期限内,即7月31日前来我公司办理拆迁手续事宜。对于抗拒本通知,拒不搬迁者,原第三毛纺织厂职工王宝寿就是你们的榜样。
 对于2010年8月15日后仍继承栖身在毛纺大院,对抗市府指示,拒不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予一份礼品。
 特此通知(蓝心杀手录入)
 
 【后按】
 ①根据通知中的“对抗市府指示”语句可以推知,该公司有呼和浩特市府为之背书
 ②原第三毛纺织厂职工王宝寿可能已经遭到严重的人身伤害,并且无法获得司法救济
 ③今每天色挺好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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