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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关于聂绀弩案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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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1-2009 06:5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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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寓真的紀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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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推出“紀實版”,反照出今日社會對真相之渴求︰沒條件沒時間跑檔案館、閱讀原始卷宗的讀者,切望知道自己和自己父輩祖輩生長的這片土地上,究竟真正發生過什麼。紀實作家應運而生——除了具有不臆想、不虛構等基本職業道德外,如果這位還有扎實的知識背景和洞徹描述對象內心的智睿,能把個案中的悲歡離合,放到大時代中切實述說,那就是讀者之福了——文筆和情思倒在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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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聶紺弩刑事檔案》的作家寓真,似乎志不在此。他認**︰“如果只是為了回憶一段歷史,那就沒有大的意義。那些風風火火的歷史,那些是是非非的紛爭,那些恩恩怨怨的人事,惡戰與詈罵,凶虐與荒誕,狂笑與哀哭,灼熱與陰冷,早應該淡忘了”。于是,作家“搜索檔案,發現材料,選取剪裁”,給出十萬字的文本,希望讀者閱後“發現和汲取我們需要的文化”,以及“世世代代的詩人們的驚膽詩篇中所繚繞貫射的一脈詩魂”--這恐怕不是讀者(與受害者)的願望,從而也不應是史家和紀實作家落筆的原則吧?如果不把殘忍加害聶紺弩、黃苗子等人“風風火火的歷史 ”原樣揭示;不把周揚、王任叔輩公報私仇的“恩怨人事”細加辨析;不講明怎麼原先一同反專制、反法西斯的戰友,轉眼間就有人“狂笑”有人“哀哭”;不說清同一個黨,怎麼從誠邀大家共赴國難之“灼熱”,轉眼間變成階級劃分、運動排隊、乃至嚴刑逼供的“陰冷”,21世紀的中國能界定“我們需要的文化”麼?新的聶紺弩、黃苗子能再度免于煌煌大義下的權力肆虐麼?
??
??正因為作家對本該鄭重公之于兄卮罄?廢附誆扇?“早該淡忘”的態度,讀者只好自己重做研究者的功課,外加上網搜索兼作筆記。聶紺弩反革命案之主脈,實難于從寓真支離破碎、含混不清的文本中獲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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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公安六條》公布,北京市公安局以“惡攻”、“外逃”罪名對監視多年的案主實施立即逮捕。誰作的決定?“惡攻”的消息來源、那位“可以出入中南海的羅某女兒”是誰?接近的是哪位首長?傳話的戴某和她後來怎麼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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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例如︰1975年和1976年北京市高法突然主動了解聶紺弩“獄中表現狀況”,這本是案主無期改十五年的前奏,不但背景重大,更觸到中國先判後審、法庭宣判如做戲的病根。在作家筆下,我們讀到的只是飄飄的 “對皇城根下派干部高看一眼”;而第三監獄9月4日復信,恰在朱靜芳、楊獄長和山西高法“內部工作人員巧妙操作”,調包人犯、實施“楊枝水活枯花”的關鍵時刻--如何應對、通關,實**解密案情之關鍵。作家通過回信看出的,竟只是傳主“病弱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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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獲救的老人盡可能悄沒聲兒地潛回家(從楊獄長未亡人態度可知,仁義調包一事絕不可再提),在作家筆下,成了“從臨汾監獄提前獲釋”、“幸虧‘得道者多助’提前釋放”,好像忘記了聶犯雖為一人,但施于他的“無期”與“特赦”卻完全是兩個案子︰“華國鋒親自批示”的無期改判十五年有期,並不是“山西高院的釋放裁定”--讀者敢相信作家寓真還具有“二級大法官”資質麼?
??
??《聶檔》最令人瞠目之處,在于作者調閱了“主卷”、“副卷”和“不入卷”的珍貴檔案、分析了“專政機關監視對象”在《公安六條》之背景下罹難的“明因”“後因”、“暗因”“前因”,並且承認“聶詩入彀被禍的疑團”自己尚未弄清之後,卻隨即斷言︰“10年牢獄之苦,禍根首先發自他的朋友”;“舉報他的人,很可能就是與他過從甚密的文藝界人士,很可能就是他的‘右派’朋友圈子內的人”、“他所寫的詩,成了審判他的罪證”。弄得讀者與評家無法不跟著他的步子追討告密者。
??
??聶案,本是依舊陰霾濃罩的苦難民族史中最聳人听聞的案例之一︰聶紺弩從國民政府官員到地下黨員、從民族危亡下的左派變為無**階級專政下的“右派”,因“惡攻”判刑無期而後經領袖批示改判十五年之當口,最後竟是監管人員良心發現,一招移船就岸、特赦回家。從如此驚悚史實與深沈人神交戰之案例中,追問直接影響國家命運的重大因由,本屬紀實作者最該著力之處。比方說,在我們慶幸老人風燭殘年僥幸獲救、最後留下珍貴的《散宜生詩》的同時,不能不追問,如果不是踫巧周穎有李建生這樣的朋友,急公好義的朱靜芳(以及楊獄長、山西高法的人),肯冒險搭救麼?如果詩人沒有周恩來、鄧小平、胡喬木等一系列關系,華國鋒會親批、法院會奉旨改判麼?聶紺弩獲救一案是通過關系做了好事,又有多少紅旗下的例子是靠關系乃至金錢,“撈”出了罪有應得的惡人呢?如果僅靠關系而非獨立公正的取證、審判,使正義得到伸張,政法體系怎麼面對千千萬萬因沒有關系、沒有金錢而冤沈海底、坐牢到死的人——就比如與聶紺弩“切磋學問”而最終“去閻王殿報到”(作家寓真用語)的包于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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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高法书记李玉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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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人、纪实作家寓真,本名李玉臻,山西人。北京政法学院毕业后,先是分配在老远的海南当警察,文革后期调回本省,八十年代初从地区中法院长、地区政法委书记做起,到八十年代中已升任省政法委副书记。1988年开始担任山西省高法副院长、院长兼党组书记(以及历届中共山西省委委员),在这个位置上一坐20 年,直至2007年年满65岁之际,“辞去”政府职务,成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至今。
?? 如果说,改革以来,在山西政法口,李院长玉臻是资深、位高、权重第一人,怕无人能驳。但他政绩如何?这才是我们养着官员的纳税人最关心的。
?? 李书记终生热爱诗歌。刚刚“辞职”到省人大任要职,就在太原主办了一场被誉为“诗坛盛会、诗史流芳”的纪念中国“新诗90年”全国性盛会(07年12月) ——到场名家过百。李副主任寓真亲任总策划,颁奖、致辞,赢得赞声一片。钱由谁出?不会是对公检法特别敬畏的私企老板吧?
?? 几乎就在同时(2008年1月),到山西煤矿打工的河南农民“杀人犯”郝金安,屈打成招(判死缓)十年冤狱,终于等到山西省高法重审,给出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及复核……有误,应予纠正”结论。
?? 所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来那人根本不是郝金安杀的。作为死者工友,他从一开始就向警方指出了也是一同打工的“混混儿”(后来证明是该案真凶的牛、蔡二犯)。现场搜出的杀人证据是一把刀,但致死凶器︰击打头部的木板和勒颈致命的绳索居然一直没有找到。对于当作“杀人重要证据的血衣和鞋”,郝金安从一开头就解释了血衣他没见过,而鞋是从牛、蔡手里买的。
?? 但他认罪了。这是因为,被逮捕后,这位河南农民被打得多次昏死过去,直到痛极而承认杀人,才被送到医院——切除打坏了的左肾。获得了口供,公安、检查一路上去,当年11月临汾市中法宣判︰死刑缓二。年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
?? 此案发生在1998年,当时李玉臻担任山西高法(具有死刑核准权力)院长兼党组书记已有十年。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屈打成招的郝金安在狱中从未停止向山西省各级司法机关申诉。每月8元的津贴,大部分用来买邮票寄申诉信。可是……怎么封封石沈海底?那囚人还以为邮票贴得不够,就在信封上多贴几张。五年后(2003),郝金安获允与家人通信。一手抚养他成人的姐姐这才得知弟弟关在山西。此后,郝金安在狱内申诉,姐姐、姐夫在狱外奔走……这些,正在位且具有 “一览无余的敏达”的李书记全然不知么?
?? 就在囚犯家属一个衙门一个衙门地磕头的时候,2004年5月,作家出版社为大法官出版了《四季人生——寓真抒情诗选》,北京和山西两地召开新书研讨会。省内外“群贤”毕至(70多名),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诗人吉狄马加“作为诗友,对寓真几十年来在诗歌方面的执着追求,为文学献身的精神表示深深的敬意”;北大中文系教授张颐武盛赞寓真的“法心与诗心结合”;作家出版社编审唐晓渡由大法官诗人想到应该“让所有官员都去读诗,这样可以净化社会,至少不会有那么多贪官污吏”……。一片赞誉中,本省出版界怎能落在中央后边?山西教育出版社紧接着出了《寓真绝句二百首》(2005)。
?? 光彩啊!但郝金安怎么办,死囚牢就那么一直坐下去?
?? 并非书记院长的“法心与诗心”,简直是上苍、是实在看不下去的老天,将郝金安案的真凶送到了大法官面前。2006年7月,河南警方在常规巡逻中抓到的嫌犯牛某,主动招供1998年在山西乡宁县杀过人。8月,河南警方与乡宁县警方联系,并对郝金安重新立案审查。11月,另一名真凶蔡某落网——而直到此时,郝金安及其家属的无罪申诉还无人受理。12月中,河南媒体爆料,山西省检察院,以及李玉臻正当着院长的山西省高法,才不得不派人与郝金安家属见面。
?? 这段时间,就在真凶招供、山西公检法均已得知郝金安大冤、社会开始正义追讨之时,诗人寓真正与中国第一流文化人打得火热。06年5月《漫画家丁聪︰香港插图配共龙》发表;8月,《关于诗韵的典雅美》发表。估计也是在这段时间,聂绀弩案卷“凑巧”到了李书记手里——12月,《聂绀弩的六首爱情诗》发表;到 07年1月,另一篇重磅文章《聂绀弩为何焚诗》问世——而郝金安本人还懵懵懂懂地蜷在山西大牢里。
?? 07年2月,李玉臻改任省人大副主任。3月底,山西省检查院调看郝金安案卷宗,一个月后向山西省高法提出再审。山西省高法研究了半个月,终于同意重审,接着给出我们在文章开头说的这桩经自己核定的死罪“原判有误,应予纠正”——满头白发、目光呆滞,因遭毒打而丢了一个肾的郝金安已经关了近十年。
?? 山西郝金安案与湖北畲祥林案、河北聂树斌案并称当代中国三大乌龙案。自己任内出了这么大渎职丑事,未见“易‘窝’为官”的李玉臻一字交代,而十万字的《聂绀弩刑事档案》铿锵登场。
?? 纳税人供养着执政党的共产党,以及在它领导下的公检法,是为民间伸张正义的,并没有培植养育诗人与作家的义务。诗人海子但分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也不至于年纪轻轻一走了之。李玉臻高官厚禄数十年,为枉死的矿工、为黑砖窑奴工、为遭劫掠、遭哄抢的山西做过什么?难道在高雅诗翁们的张筵宴饮、吟咏唱酬中,郝金安和煤窑工人的冤屈真真只“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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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推出“紀實版”,反照出今日社會對真相之渴求︰沒條件沒時間跑檔案館、閱讀原始卷宗的讀者,切望知道自己和自己父輩祖輩生長的這片土地上,究竟真正發生過什麼。紀實作家應運而生——除了具有不臆想、不虛構等基本職業道德外,如果這位還有扎實的知識背景和洞徹描述對象內心的智睿,能把個案中的悲歡離合,放到大時代中切實述說,那就是讀者之福了——文筆和情思倒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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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聶紺弩刑事檔案》的作家寓真,似乎志不在此。他認**︰“如果只是為了回憶一段歷史,那就沒有大的意義。那些風風火火的歷史,那些是是非非的紛爭,那些恩恩怨怨的人事,惡戰與詈罵,凶虐與荒誕,狂笑與哀哭,灼熱與陰冷,早應該淡忘了”。于是,作家“搜索檔案,發現材料,選取剪裁”,給出十萬字的文本,希望讀者閱後“發現和汲取我們需要的文化”,以及“世世代代的詩人們的驚膽詩篇中所繚繞貫射的一脈詩魂”--這恐怕不是讀者(與受害者)的願望,從而也不應是史家和紀實作家落筆的原則吧?如果不把殘忍加害聶紺弩、黃苗子等人“風風火火的歷史 ”原樣揭示;不把周揚、王任叔輩公報私仇的“恩怨人事”細加辨析;不講明怎麼原先一同反專制、反法西斯的戰友,轉眼間就有人“狂笑”有人“哀哭”;不說清同一個黨,怎麼從誠邀大家共赴國難之“灼熱”,轉眼間變成階級劃分、運動排隊、乃至嚴刑逼供的“陰冷”,21世紀的中國能界定“我們需要的文化”麼?新的聶紺弩、黃苗子能再度免于煌煌大義下的權力肆虐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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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例如︰1975年和1976年北京市高法突然主動了解聶紺弩“獄中表現狀況”,這本是案主無期改十五年的前奏,不但背景重大,更觸到中國先判後審、法庭宣判如做戲的病根。在作家筆下,我們讀到的只是飄飄的 “對皇城根下派干部高看一眼”;而第三監獄9月4日復信,恰在朱靜芳、楊獄長和山西高法“內部工作人員巧妙操作”,調包人犯、實施“楊枝水活枯花”的關鍵時刻--如何應對、通關,實**解密案情之關鍵。作家通過回信看出的,竟只是傳主“病弱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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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檔》最令人瞠目之處,在于作者調閱了“主卷”、“副卷”和“不入卷”的珍貴檔案、分析了“專政機關監視對象”在《公安六條》之背景下罹難的“明因”“後因”、“暗因”“前因”,並且承認“聶詩入彀被禍的疑團”自己尚未弄清之後,卻隨即斷言︰“10年牢獄之苦,禍根首先發自他的朋友”;“舉報他的人,很可能就是與他過從甚密的文藝界人士,很可能就是他的‘右派’朋友圈子內的人”、“他所寫的詩,成了審判他的罪證”。弄得讀者與評家無法不跟著他的步子追討告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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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案,本是依舊陰霾濃罩的苦難民族史中最聳人听聞的案例之一︰聶紺弩從國民政府官員到地下黨員、從民族危亡下的左派變為無**階級專政下的“右派”,因“惡攻”判刑無期而後經領袖批示改判十五年之當口,最後竟是監管人員良心發現,一招移船就岸、特赦回家。從如此驚悚史實與深沈人神交戰之案例中,追問直接影響國家命運的重大因由,本屬紀實作者最該著力之處。比方說,在我們慶幸老人風燭殘年僥幸獲救、最後留下珍貴的《散宜生詩》的同時,不能不追問,如果不是踫巧周穎有李建生這樣的朋友,急公好義的朱靜芳(以及楊獄長、山西高法的人),肯冒險搭救麼?如果詩人沒有周恩來、鄧小平、胡喬木等一系列關系,華國鋒會親批、法院會奉旨改判麼?聶紺弩獲救一案是通過關系做了好事,又有多少紅旗下的例子是靠關系乃至金錢,“撈”出了罪有應得的惡人呢?如果僅靠關系而非獨立公正的取證、審判,使正義得到伸張,政法體系怎麼面對千千萬萬因沒有關系、沒有金錢而冤沈海底、坐牢到死的人——就比如與聶紺弩“切磋學問”而最終“去閻王殿報到”(作家寓真用語)的包于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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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改革以来,在山西政法口,李院长玉臻是资深、位高、权重第一人,怕无人能驳。但他政绩如何?这才是我们养着官员的纳税人最关心的。
?? 李书记终生热爱诗歌。刚刚“辞职”到省人大任要职,就在太原主办了一场被誉为“诗坛盛会、诗史流芳”的纪念中国“新诗90年”全国性盛会(07年12月) ——到场名家过百。李副主任寓真亲任总策划,颁奖、致辞,赢得赞声一片。钱由谁出?不会是对公检法特别敬畏的私企老板吧?
?? 几乎就在同时(2008年1月),到山西煤矿打工的河南农民“杀人犯”郝金安,屈打成招(判死缓)十年冤狱,终于等到山西省高法重审,给出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及复核……有误,应予纠正”结论。
?? 所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来那人根本不是郝金安杀的。作为死者工友,他从一开始就向警方指出了也是一同打工的“混混儿”(后来证明是该案真凶的牛、蔡二犯)。现场搜出的杀人证据是一把刀,但致死凶器︰击打头部的木板和勒颈致命的绳索居然一直没有找到。对于当作“杀人重要证据的血衣和鞋”,郝金安从一开头就解释了血衣他没见过,而鞋是从牛、蔡手里买的。
?? 但他认罪了。这是因为,被逮捕后,这位河南农民被打得多次昏死过去,直到痛极而承认杀人,才被送到医院——切除打坏了的左肾。获得了口供,公安、检查一路上去,当年11月临汾市中法宣判︰死刑缓二。年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
?? 此案发生在1998年,当时李玉臻担任山西高法(具有死刑核准权力)院长兼党组书记已有十年。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屈打成招的郝金安在狱中从未停止向山西省各级司法机关申诉。每月8元的津贴,大部分用来买邮票寄申诉信。可是……怎么封封石沈海底?那囚人还以为邮票贴得不够,就在信封上多贴几张。五年后(2003),郝金安获允与家人通信。一手抚养他成人的姐姐这才得知弟弟关在山西。此后,郝金安在狱内申诉,姐姐、姐夫在狱外奔走……这些,正在位且具有 “一览无余的敏达”的李书记全然不知么?
?? 就在囚犯家属一个衙门一个衙门地磕头的时候,2004年5月,作家出版社为大法官出版了《四季人生——寓真抒情诗选》,北京和山西两地召开新书研讨会。省内外“群贤”毕至(70多名),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诗人吉狄马加“作为诗友,对寓真几十年来在诗歌方面的执着追求,为文学献身的精神表示深深的敬意”;北大中文系教授张颐武盛赞寓真的“法心与诗心结合”;作家出版社编审唐晓渡由大法官诗人想到应该“让所有官员都去读诗,这样可以净化社会,至少不会有那么多贪官污吏”……。一片赞誉中,本省出版界怎能落在中央后边?山西教育出版社紧接着出了《寓真绝句二百首》(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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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就在真凶招供、山西公检法均已得知郝金安大冤、社会开始正义追讨之时,诗人寓真正与中国第一流文化人打得火热。06年5月《漫画家丁聪︰香港插图配共龙》发表;8月,《关于诗韵的典雅美》发表。估计也是在这段时间,聂绀弩案卷“凑巧”到了李书记手里——12月,《聂绀弩的六首爱情诗》发表;到 07年1月,另一篇重磅文章《聂绀弩为何焚诗》问世——而郝金安本人还懵懵懂懂地蜷在山西大牢里。
?? 07年2月,李玉臻改任省人大副主任。3月底,山西省检查院调看郝金安案卷宗,一个月后向山西省高法提出再审。山西省高法研究了半个月,终于同意重审,接着给出我们在文章开头说的这桩经自己核定的死罪“原判有误,应予纠正”——满头白发、目光呆滞,因遭毒打而丢了一个肾的郝金安已经关了近十年。
?? 山西郝金安案与湖北畲祥林案、河北聂树斌案并称当代中国三大乌龙案。自己任内出了这么大渎职丑事,未见“易‘窝’为官”的李玉臻一字交代,而十万字的《聂绀弩刑事档案》铿锵登场。
?? 纳税人供养着执政党的共产党,以及在它领导下的公检法,是为民间伸张正义的,并没有培植养育诗人与作家的义务。诗人海子但分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也不至于年纪轻轻一走了之。李玉臻高官厚禄数十年,为枉死的矿工、为黑砖窑奴工、为遭劫掠、遭哄抢的山西做过什么?难道在高雅诗翁们的张筵宴饮、吟咏唱酬中,郝金安和煤窑工人的冤屈真真只“算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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