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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兰台:胡适是如何被构陷为“雇佣打手”的?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d    时间: 3-14-2015 11:42
标题: 兰台:胡适是如何被构陷为“雇佣打手”的?
胡适是如何被构陷为“雇佣打手”的?
网友评论(265)2015.02.28 总第32期 作者:兰台
引言:凤凰网历史频道2月26日转载了一篇署名为“张鹤慈”的文章,文章原题很耸动:《胡适是蒋介石的雇佣打手》。事实真如张文所述,民国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胡适其实是蒋介石的雇佣打手吗?兰台君今天要详细说说这件事。

戳破张文构陷一:胡适辞职后仍然给《自由中国》写文章
张文认为,蒋介石1952年6月19日给胡适的这笔钱“花得很值”。因为胡适收到钱后的半年内,就回台湾公开演讲要求辞去《自由中国》发行人的虚名,而且“此后一年多,胡适竟没有给《自由中国》写什么文章”。
然而兰台君一查资料,就发现胡适在公开辞职(1952年11月19日)后的一年半时间内,在《自由中国》上发表了7篇文章,如下:
1、《〈自由中国〉杂志三周年纪念会上致词》,刊于第7卷第12期(1952.12.16);
2、《国际形势与中国前途》,1952年11月30日应台湾八学术团体之邀所作公开演讲,刊于第7卷第12期(1952.12.16);
3、《东亚的命运》,新年特刊约稿,刊于第8卷第1期(1953.1.1);
4、《三百年来世界文化的趋势与中国应采取的方向》,1953年1月3日新竹讲演,刊于第8卷第3期(1953.2.1);
5、《追念吴稚晖先生》,百号纪念和新年特刊约稿,纪念吴稚晖去世,刊于第10卷第1期(1954.1.1);
6、《从〈到奴役之路〉说起——在“自由中国社”欢迎茶会上讲词》,刊于第10卷第6期(1954.3.16);
7、《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个看法》,1954年3月在台湾大学讲演,刊于第10卷第7期(1954.4.1)。(参见何卓恩,《思想与角色:胡适在〈自由中国〉的言论解读》,《安徽史学》2009年第5期)
不知“张鹤慈”先生是的确不知道这些文章的存在呢,还是故意视而不见,认为这七篇都算不上什么文章?
此外,在《自由中国》出版的十年又十个月当中,胡适共发表文章31篇,其中6篇发表于辞职前的3年,另25篇均发表于公开辞职之后的7年中,发文频率不降反升。可见胡适虽然辞去“发行人”的名义,但是却仍然是《自由中国》的撰稿人,这也能叫蒋介石收买胡适的钱“花得很值”?
有朋友看到这里要说了,可胡适毕竟从《自由中国》辞职了啊,难道不是钱在起作用?殊不知,胡适在辞职的演讲中说得很清楚:“争取自由,是应该负责的。我们在这个地方,话说错了,要负说错话的责任;违反了国家法令,要负违反国家法令在法律上的责任。要坐监的,就应该坐监;要罚款的,就应负罚款的责任。我住在国外来负发行人的责任,名义上是争取言论自由,这未免有一点假。”
联系胡适第一次要求公开辞职,却让雷震受到了军事机关传讯和党内警告的惩处,而他在身在美国,并未受到影响,可见胡适所言“我住在国外来负发行人的责任,名义上是争取言论自由,这未免有一点假”不虚。让人代替自己受过,无疑违背了自由主义者胡适的是非准则,因此提出辞职,如何能说是被蒋介石成功收买呢?
戳破张文构陷二:胡适首次辞职是因杂志低头赔罪
胡适第一次写信公开要求辞去《自由中国》“发行人”之名是在1951年8月。张文中概述的胡适辞职信非常不合情理,先是说胡适在信中不满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后提出辞职表示抗议。不满国民党干涉言论自由,为什么要向杂志社辞职呢?“张鹤慈”先生对此的解释是胡适辞职本意是临阵脱逃,配合蒋介石打压《自由中国》,因此找的借口自然不合情理,并称这封辞职信是“我看到过的最滑稽,也最无耻的声明,将胡适的智力与人品贬得一塌糊涂。
然而找来胡适辞职信原文一读,却发现张文有意无意地省略掉了信中提到的一个重要事实:“《再论经济管制的措施》,这必是你们受了外界压迫之后被逼写出的赔罪道歉文字!”
胡适信中清楚写了他的判断:《自由中国》刊发《政府不可诱民入罪》一文,批评时政,得罪了军事机关,被迫登出赔罪道歉的文字。而他要以公开辞职的方式表态,支持《政府不可诱民入罪》一文,而抗议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包括干涉的产物即第二篇文章。
胡适根据港报社论得出的这个判断基本符合事实。《政府不可诱民入罪》一文,批评台湾保安司令部的特务们涉嫌为了奖金搞“钓鱼执法”: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人借款,等借贷成交时由保安司令部出面逮捕,再以地下钱庄罪起诉借款人。在当时地下钱庄罪一罪极重,甚至可以进行军法审判。而为了鼓励举报、侦办这一类案件,举报人和侦办单位可分获30%和35%的高额奖金。
这篇社论引发了台湾保安司令部的强烈不满,副司令彭孟缉暴跳如雷,先欲逮捕《自由中国》杂志社编辑,遭阻后又给“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打电话,要求雷震向保安司令部道歉。虽然王世杰向彭孟缉表示不可道歉,但他还是向雷震建议再登一篇文章,望能缓和《自由中国》与台湾保安司令部的冲突。
这篇题为《再论经济管制的措施》的社论,经国民党内分管宣传的陶希圣修改后发表出来,雷震回忆:“陶希圣则大笔削减,删去三分之一,又加了一些无聊的字句”。于是,“彭孟缉感到面子十足,到处吹嘘”。(参见雷震:《雷震回忆录:我的母亲续篇》,香港:七十年代杂志社,1978年12月初版,第86页,92页。)
可见这样一篇让彭孟缉感到面子十足的文章,才是胡适公开辞职的导火索。当时雷震等人并未将《政府不可诱民入罪》一文发表后引起的麻烦详细告诉胡适(参见《雷震等致胡适函》(1951年9月7日),《胡适雷震来往书信选集》,万丽鹃编,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09,第26页),而身在海外的胡适,读到这样赔罪认错的社论之后,难免会对杂志今后的办刊方针有所疑虑,担心杂志社迫于压力与当局彻底妥协,不再敢于贯彻他撰写的办刊宗旨,即“公开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如果真是如此,那他当然没有必要继续担着这个“发行人”的虚名了。
胡适对杂志走向的疑虑心理,还可以从他特意在此信信头的空白处加上的一段附语看出来:“此信(除去最后括弧内的小注)可以发表在《自由中国》上吗?《自由中国》若不能发表‘发行人胡适’的抗议,还够得上称《自由中国》吗?”(参见《胡适致雷震函》1951年8月11日,《胡适雷震来往书信选集》,万丽鹃编,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09,第23页)。胡适生怕雷震等人慑于军事机关的干涉,不敢将辞职信公开刊登在《自由中国》上,信写完后还使出“激将法”。
张文引用了胡适的辞职信,却只字不提信中所述杂志被迫刊文赔罪一事;张文写了彭孟缉因社论大怒抓人,却不提杂志社被迫道歉的曲折。将胡适有理有据的辞职信断章取义,不知“张鹤慈”先生是没读原信呢,还是读了装作没看见呢?
戳破张文构陷三:胡适公开辞职不是配合蒋介石
“张鹤慈”先生还在在文中写道:“发行人不是蒋介石给的,在蒋介石打压《自由中国》的同时,辞去发行人就是釜底抽薪,临阵脱逃,就是配合蒋介石打压《自由中国》。”
胡适辞职真如张文所述,是在为虎作伥吗?事实上,胡适的辞职信就像一块试金石,检验出了蒋介石治下的台湾并不如其口头标榜的那样是个“自由中国”。正如雷震所言:“只要台北相关方面不采取限售或禁销行动,让杂志去流通,则表示台湾有言论自由,胡适所说的《自由中国》没有言论自由不是事实;如果军事机关加以干涉,那么正如胡适所说台湾没有言论自由。”(参见雷震1951年9月2日日记,《雷震全集》第33卷,第151页。)
然而国民党的粗暴干涉,却让台湾没有言论自由的真相暴露于世人眼前:“杂志刊出的第二天,《自由中国》杂志全被某机关派人购买;国民党改造会更下令《香港时报》停止《自由中国》香港地区的发行。”(参见雷震1951年9月2日日记,《雷震全集》第33卷,第152页。)
这封信的发表引起了这样的政治震动,使得《自由中国》与军事机关本已趋于缓和的关系紧张起来,并连累雷震受到了军事机关传讯和党纪惩处。
在胡适的辞职信发表之后,9月4日,国民党党政军高层釆取行动,对雷震进行公审。座谈会中,萧自诚谓“胡适此信发表后,对‘自由中国’(台湾地区)损失甚大。”责备雷不该发表,并且认为“这简直是在捣乱。”9月5日,台湾省保安司令部送传票,传雷震于次日到军法处应讯。6日,蒋介石主持“中央改造委员会”时,垂询《自由中国》案,对雷震此举甚表痛绝;隔了一星期后,蒋同意宽大处理。7日,雷震访台湾省主席吴国桢,吴告诉雷——蒋相当生气,希望雷对这件事有所答辩,因老先生(蒋介石)误会雷震以停刊要挟。后雷又访胡健中,胡告诉他国民党改造会“老总认为我己卷入金融风潮,前次文章是报复。因调解后之文章呕了气,登出胡先生来函,认为我不配做党员,要开除党籍,因陈诚反对,改为警告”。(参见杨荣庆,《威权体制下自由主义话语及其命运台湾《自由中国》杂志研究》,南京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
台湾历史学者薛化元认为:“如果说社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还只是《自由中国》跟国民党当局某个部门的冲突,那么这封胡适抗议信的公开发表,则是《自由中国》与国民党当局冲突的正式爆发。”(参见《〈自由中国〉与民主宪政》,台北:稻乡出版社,1996年7月,第93页)“张鹤慈”先生罔顾胡适公开信引发的巨大反响,执意说胡适辞职是配合蒋介石打压《自由中国》”,不知是对事件的前因后果了解太少,还是睁眼说瞎话呢?
张文先写蒋介石给胡适的“第一笔钱并不是为了《自由中国》事件”,后来又写道:如果胡适真的是想“表示我对于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把蒋介石送的5000美金摔到蒋介石脸上,这才是有骨气的抗议。试问,作为一位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年人,谁会期盼身在美国的胡适把3个月前、并非为《自由中国》事件送来的钱,摔在蒋介石脸上?这种不切实际的“全武行”在电视剧中也许还能上演,怎么会真实发生于都已年过六旬的学者和“总统”之间呢?
戳破张文构陷四:胡适一贯认为在美国应维护蒋介石
为了证明胡适成为蒋介石“雇用一个披着独立知识分子的外衣的打手”,“张鹤慈”先生还断定胡适1954年8月在美国《新领袖》杂志以英文发表文章《台湾有多么自由》一文,是因为收了蒋介石给的两万美金。
然而蒋介石给胡适钱是从1951年开始,在此之前,李宗仁弃职赴美国,对蒋介石的独裁暴政大加抨击胡适也曾劝告其“家丑不可外扬”。1949年12月,胡适去医院探望李宗仁,告诫其在美国说话要谨慎,他说:“若有什么批评政府的话,也应回到台湾去说,不应在国外批评自己的政府,贻笑外人。”
在对待吴国桢的态度上也是如此,1954年2月,吴国桢给台湾国民大会发去一份公开信,批评国民党“政府”时,胡适并未指责吴国桢,反而说,吴的话值得考虑;而6月吴国桢在美国《展望》杂志发表文章《你们在帮助台湾建成一个警察国家》,胡适却写文章批评吴国桢,并为蒋介石辩护。
如果说胡适写文章是因为收了蒋介石的钱,但吴国桢之前给台湾国民大会发去一份公开信,批评国民党“政府”时,还是那个收过钱的胡适,为什么态度却大相径庭?
魏邦良认为:“吴国桢的这两篇文章,内容上有诸多相同之处,而胡适能容忍前者,是因为吴国桢的公开信的读者对象是台湾人;而《你们在帮助台湾建成一个警察国家》的读者对象是美国人,所以同样的批评,前者(公开信)就成了可以考虑的意见,后者(《你们在帮助台湾建成一个警察国家》)在胡适的眼里却成了对国家的污蔑和诋毁,就成了‘说诳’。”
对此,魏邦良认为胡适是个“要面子”的人,“他不仅顾及自己的形象,也要给台湾当局给蒋家父子保全面子。所以,在他看来,批评台湾政治,可以,但要分场合讲分寸,也就是要恪守“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参见魏邦良,《胡适与吴国桢:谁在说谎?》,《开放时代》2007年第3期)
与胡适同时代的毛子水对其的评价更为深刻:“先生(指胡适——笔者注)主张人类有争自由的权利和义务,但先生爱好和平与秩序,又不下于自由。在国家危急的时候,先生为顾全和平与秩序,有时甚至于主张勉强容忍而放弃个人自由。这可以说是人类所能表现的至高的德操。”
“在国家危急时,为顾全和平与秩序,有时甚至于主张勉强容忍而放弃个人自由”是否可以算作“人类所能表现的至高的德操”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然而胡适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在晚年面对“国权”与“人权”的紧张关系,因为“反共反俄”而与蒋介石结成政治同盟,因此他明知国民党当局专断腐败,但为了“救国”,又不愿意“搞垮”它。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当吴国桢对着台湾人批评国民党时,胡适不反对,当吴国桢对着美国人批评国民党时,胡适却要帮蒋介石说好话。
忽视胡适在“反共反俄”上的一贯表现,单说胡适拿钱发文当打手,不仅是肤浅之论,更是对胡适的构陷。
戳破张文构陷五:蒋介石究竟为何在日记中骂胡适
“张鹤慈”先生著文,开篇即提出蒋给胡送了钱,接着即局出《蒋介石日记》一则,“对于政客以学者身份向政府投机要胁,而以官位与钱财为其目的。伍宪子等于骗钱,左舜生要求钱唱中立,不送钱就反腔,而胡适今日之所为,亦几乎等于此矣,殊所不料也。总之,政客既要做官,又要讨钱,而特别要以‘独立学者’身份标榜其清廉不苟之态度。甚叹士风堕落,人心卑污,今日更感蔡先生之不可得矣。”“张鹤慈先生”称这篇写于1958年5月10日的日记指责胡适“不送钱就反腔”和“要做官,又要讨钱,而特别要以‘独立学者’身份标榜其清廉不苟”。来为他所谓胡适收蒋介石钱当“雇佣打手”做证据。
那么,事实是如“张鹤慈”先生所说那样吗?
其实,“张鹤慈”先生在这里已经在欺负读者的语文水平了。这则《蒋介石日记》中在大骂所谓“对于政客以学者身份向政府投机要胁,而以官位与钱财为其目的”之后明明白白写着“胡适今日之所为,亦几乎等于此矣”。但凡语文还能过得去的读者,看此一句必已知道,蒋这则日记是有感而发,而直接引发他写下这则日记的,就是“胡适今日之所为”,也就是1958年5月10日前后的某一举动激怒了蒋。
看到1958年5月这个时间,熟悉蒋胡关系的人都马上能反应过来,究竟是一件什么事引发蒋介石对胡适的如此批判。
1958年4月10日,蒋介石亲自出席胡适回台湾后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就职典礼,并发表祝贺演讲。蒋在演讲中借大陆当时批判胡适一事称赞胡的能力与品德,并提出“中央研究院不但为全国学术之最高研究机构,且应担负起复兴民族文化之艰巨任务”,要配合当局“早日完成反共抗俄使命”。胡适在答辞时并未领蒋的情,反而当场反驳:“刚才总统对我个人的看法不免有点错误,至少,总统夸奖我的话是错误的。我被共产党清算,并不是清算个人的所谓道德。”对于中研院的工作,胡也否定了蒋的要求,他说:“我们学术界和中央研究院挑起反共复国的任务,我们所做的工作还是在学术上,我们要提倡学术。”胡适还强调,“我的话并不是驳总统。”
胡适的当众反驳和抗命,被已经在台湾实行独裁专制的蒋介石视为莫大侮辱,此后4、5月的日记中蒋因此事接连对胡进行谩骂。
在4月10日当日的日记中,蒋介石记“今天实为我平生所遭遇的第二次最大的横逆之来。第一次乃是民国十五年冬、十六年初在武汉受鲍尔廷宴会中之侮辱。而今天在中央研究院听胡适就职典礼中之答拜的侮辱,亦可说是求全之毁,我不知其人之狂妄荒谬至此,真是一狂人……因胡事终日抑郁,服药后方可安眠。”——气得要吃安眠药才能睡。
4月底,蒋在日记中记载“忍受胡适之侮辱,不予计较,此或修养之进步欤?”;5月30日,也就是“张鹤慈”先生引用的这条日记后20天,蒋介石在日记中又记:
“以今日一般政客如胡适等无道义,无人格,只卖其‘自由’‘民主’的假名,以提高其地位,期达其私欲,对国家前途与事实概置不顾,令人悲叹……经儿(指蒋经国——笔者)婉报胡适与其谈话经过,乃知其不仅狂妄,而且是愚劣成性,竟劝我要‘毁党救国’,此与之目的如出一辙,不知其对我党之仇恨甚于之对我也。可耻。”(蒋介石日记,1958年5月30日)
通过这几条蒋介石日记的连缀,我们才能明白“张鹤慈”先生引用的那条1958年5月10日日记,究竟说的是什么。
在蒋介石眼中,当了他蒋家政权的官(“中研院长”),就必须为蒋家政权的需要服务,就要听他蒋介石的指挥去做研究。而胡适这边刚当上中研院长的“官”,却马上当众以“提倡学术”为由拒绝为其服务,被蒋介石骂“既要做官,又要讨钱,而特别要以‘独立学者’身份标榜其清廉不苟之态度”、“无道义,无人格,只卖其‘自由’‘民主’的假名,以提高其地位,期达其私欲”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也正是5月10日日记中所说“胡适今日之所为”的来龙去脉。
我们看见,这件事,正是胡适坚持自由主义和学术独立,反对蒋介石的独裁专制控制引发的蒋介石大为光火,而“张鹤慈”先生偏偏把日记针对的事件背景全部隐去,仅引用脱离具体事件就变得穆棱两可的日记文字,去硬搭上整整7年前的另一件事,这招“移花接木”的构陷罗织手法,也足可以与秦桧媲美了。
戳破张文构陷六:胡适拿没拿蒋介石钱尚未证明就当成罪状
可以说“张鹤慈”先生此文的核心就是胡适拿了蒋介石钱这一“事实”,之后全是围绕这一出发点进行的各种构陷。
“张鹤慈”先生言之凿凿地称“现在从台湾解密的档案,就蒋介石和俞国华的密电,可以查实的有给胡适的9次,每次是5000美金,共有4.5万美金。而这件事的曝光,我查到的最早是在2011年,就是隐瞒了近60年”;并哀叹“蒋介石秘密给胡适4.5万美金,隐瞒了半个多世纪后被曝光,竟然无人写文章研究”。
那么,“张鹤慈”先生说的是事实吗?胡适拿了蒋介石的钱吗?
张所称的2011年的曝光,指的是陈红民先生在《近代史研究》2011年第5期上发表的《台湾时期蒋介石与胡适关系补正》一文中列出了陈先生在台揭秘档案中发现的一组电报。
这组电报中,蒋介石于1951年至1955年9次要求在美国的俞国华向胡适的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在美中国学者送上美金。
如:
(1951年5月15日)俞国华同志:代送于斌、于竣吉、胡适之、陈立夫各位美金各五千元。中正。十五日。
(1951年12月11日)俞国华同志:本月十七日为胡适之先生六十诞辰,请予[与]宏涛同志代往祝贺,并送其美金五千元为盼。中正。
(1952年6月19日)俞国华同志:请发陈立夫、胡适之二先生美金各五千元,代送为盼。中正。
(1953年2月5日)俞国华同志:即送胡适之先生美金五千元。中正。
(1953年7月17日)俞国华同志:代发陈立夫、胡适之二先生美金各五千元。又托谭伯羽先代汇德友鹰屋君叁千元为盼。中正。
(1954年5月1日)俞国华同志:请发胡适与于斌二先生美金各五千元。中正。
…………
明眼人一眼可以看出来,这是蒋介石命令通过第三方向胡适送钱的记载,但却不能证明胡适收下了。
对此,披露者陈红民先生自己虽然也认为胡适收了,但仍承认考虑过“电报内容即使是真,也只反映蒋有资助的意愿,并不能确定胡适是否接受。”
其实这笔钱并非2011年首次披露。
已故的近代史学者,胡适的弟子唐德刚2005年接受贾成达访问时就提到了这笔钱,并直接说明胡适没有收蒋介石的这笔钱,唐称“那个时候苦得不得了,胡先生他没有钱,蒋介石送他四万块钱,他怎么能收呢?他不能收嘛!清望所悉。蒋介石送我四万块钱,那我就收下来嘛,但是胡适就不行了。所以他很穷,我们也知道。”
唐德刚准确地说出了4万这个数据,时间(胡适流寓美国期间)也对上了,可见说得正是这一笔钱。
至此,有蒋介石指示送出的记录,有胡适亲友拒收的回忆,剩下的,现存材料有限,没有能够支持做出胡适收或者没有收的强硬证据。因此,对于此事的判断,目前也只能如台湾中研院近史所所长黄克武所说的“我们不确定胡适是否全数接纳蒋的礼金”如此叙述了。
但“张鹤慈”先生偏偏将这个尚“不确定”的悬案说成板上钉钉的铁案,并进一步围绕其展开各种构陷,手段不可谓不毒辣。其罗织构陷之能,也足可让古代来俊臣、周兴、万俟卨这些构陷高手瞠目结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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