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主义起源于瑞士,而在美国的建国实践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展。确切的说,联邦主义是自由主义在处理大国共和(republic for a mega-state)时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是不是共和政体一定要采取联邦制?孟德斯鸠的名言:“如果是一个小共和国,那么它易为外力所摧毁;如果是一个大共和国,那么它易为内部缺陷所毁灭”。换言之,在一个单纯的共和政体下,随着国家规模的扩大,其议事规模也必然随之扩大,从而带来寡头政治与内耗的危险。因此,对于如同美国这样的大国而言,一个混合性的共和政体是其必然要求。联邦党人的解答就是联邦制。在承认联邦制带给美国极大好处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对于其它很多国家,尤其是转型期的国家而言,联邦制则带来了分裂与战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