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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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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09 00:5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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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杀得好,他们早就该死了,他们依仗手中的权、贪来几个臭钱欺人,社会上有这些畜生在就好不了,这个女的是女孩们的榜样,女孩们都应该向她学习。

   *现在开始把目光引向“忧郁症”了,目的是为了掩盖畜牲的兽行。

   *当法律不能够主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再相信它。

   *当然属正当防卫。不过,公安机关还要对其作个精神病鉴定,不知何意?

   *那帮当官的强暴不成甚至能弄死弱女子,都有可能。反抗是人的本能,同意刘的观点!
   *这不是正当防卫!这是过失杀人!博主误导百姓!

   *既然国家不能保护公民,那它就应该给公民配发枪支使他们能够自卫.如果连这一条也做不到,那么最起码的也应该为公民配备枪支以自保提供便利,相反地,如果这一步仍然做不到,当局就必须扼止它的同伙为非作歹,假如这一点它同样放弃了,那么就不要责怪任何人颠覆什么,因为它自己颠覆了自己用行为告知人们:它和被亵渎的公民同样没有尊严-----它已经丧失了获取尊重的资格.疯狂的势力有一个致命的智力缺陷,就是它从来没有考虑货币有可能丧失价值,在那个时刻它以卑劣无耻穷凶极恶歇斯底里的颠狂所捞取的数字积累将会"归零",它们的后代将被追杀铲除!就象希特勒那位隐姓埋名活到85岁仍然难逃横死的随从帮凶, 会以可耻和同样恐怖的死法体验自己创造的深重罪孽!

   *希望不要淹没在权力的笼罩里。希望看见一个公平的结果。我是当地人,就我成长的经历看,当地的政法还没那么黑暗。更何况,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平民监督起码给事情的顺利解决有了一个保障条件。只是,我们要持续对事件的关注,持续我们的监督。

   *古时候,这样的女子被称为烈女!社会在进步,我们不至于比古代还不如吧?

   *当法律的约束越来越苍白,当手中的权力被歪曲的利用,善良的人们该做如何选择?姊妹邓的选择代表了我们的回答。

   *建议全中国有良知的人联名写保书,为这这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女孩洗冤。

   *官已经严重失信于民,该治理一下了。

   *其实谁都知道是正当防卫!但是大家忘记了中国的法律是为哪些人服务的,所以这次事件就不是正当防卫了!可惜了这位勇敢的姑娘!

   *杀得好!!!!是正当防卫!!!!若被判刑天良何在!!!

   *为什么中国的事一定要网络等公开讨论才能公开公正的处理?

   *死者死有余辜,生者不必内疚。为民除害你是真英雄!

   *行为不检的下场,希望能让一部分公务员反思。

   *这应该是替党和国家清除了个别的败类,就应该是正义的行动,是比正当防卫还要高尚的正义之举,如果该举动得到国家和民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以后还有谁敢再拿人民的血汗钱作如此消费!!!所以,我建议把该女子列入反腐英雄!!!强烈建议!!!

   *国家咋不管管这些人,是人民养活了你们,你们却这样,这样。

   *绝对是正当防卫,佩服这位服务员,难道有钱有权就了不起了,国家被他们搞的成什么了。

   *说邓姑娘有精神问题,是否可以把被捅死的所谓干部评为烈士啊?

   *中国21世纪第一烈女自食其力、以弱胜强、正当防卫赢得了世人的尊重。

   *该杀,这帮戴着官帽的畜生!一个镇招商办主任都如此,国家的悲哀,百姓的悲哀呀!!!!!!!!!!

   *这不是正当防卫,那什么算是正当防卫,如果统治阶层硬件拿法律的公正性与良心道德来博自己的利益,那迟早将得到报应的。。。

   *该杀,猪狗不如的家伙,用纳税人的钱去风流。现在用什么抑郁症来掩盖真相,天理何在,法律何在。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制定的吗?

   *传这是邓贵大主任的悼词:邓主任其实是一个合格的公扑,人民的好主任.他平时工作认嗔,积极带领裙众脫裙至裤,表现甚为蛮意,狠抓面前两个突出,深入下部,与下层打成一片,手扳手地以身作则.视钱财如粪土,视死如归,用自己鲜血谱写大私无公的人生落曲.他的精神,将激励着万千同僚,再写新偏章.
   *当法律不能够主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人民就会挥起刀子和锄头!

   *三个大男人欺侮一个弱女子,不看事情的本身,单从数字来讲就很明显了,还是老古话说的好"天下的乌鸦般黑"(巴东的警方当然偏向该死之人)!!! 可笑!

   *如此刚烈女子,实在值得为她树碑立传。从古至今,孝女、烈女为后人留下无数楷模,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中华民族最美丽的传统而大书特书吗?有关机关任何违背民意结论都将被民众指责。

   *本应是道德楷模的人其实是真畜生,恰恰一个欢场女子却是真英雄,真丈夫。我们除了顶一下这篇帖子还能做什么?“十四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

   *死不足惜。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死有余辜!

   *这个招商办主任不死,不晓得还有多少良家妇女要柀糟蹋.

   *多杀死一些这样无耻的官僚,社会会干净一些.支持邓姑娘.为民除害。

   *这种人渣觉得有点权有点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特别是在一些小地方,那我们的监管体制哪?

   *法律若是公正的,就应该保护受害女,若不公正就法办她。全国人拭目以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官话。

   *邓姑娘应该被评为三八妇女红旗手。在全国开展学习。勇斗贪官色狼的巾帼女英雄。如果邓姑娘被判刑,实在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现在的贪官们无法无天的很多,杀几个也是为民除害,为政府解决实际问题。

   *给我党抹黑的,一律杀光。强烈保护正义女子,这个社会才不会沉沦。现在经济年代,不向钱低头的少,此女子有骨气,全国妇女的楷模,学习她,颂扬她,奖励她!!!!!!!!

   *公平公正的制度才能让人民免于掠夺和恐惧,才能让公心和敬畏生命成为普遍的价值观。

   *两狗官强暴一弱女子,杀了活该,这样的狗官死的越多越好,就想不通公安为啥要说女孩有抑郁症,没抑郁症照杀,正当防为。

   *真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我们的公仆在共产党领导下那丑陋的嘴脸暴露的淋漓尽致,真希望这样的女侠再多一些。

   *绝对属于正当防卫!!!现在象畜牲一样的男人横行霸道!笑贫不笑娼,根本就不把女性权力和地位放在眼里!!!以为有钱可以驱使一切.无视女性的自尊!穷的只剩下钱和权!这是上下五千年的封建思想的糟粕!人类文明的沦丧!社会人性的扭曲!社会必须坚决加以抵制!!绝对不能放任如此行为!!否则人类社会将回到原始社会!

   *辜且不论邓大官人手中拿的钱是不是贪来的,但他认为拿钱就可以肆意为之就大错特错了,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或所有的事用钱就可以摆平的,他不要以为凡是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都象他想的一样,邓贵大满以为在这里的人都可以随便来,谁知他这次真是掉的大了。

  *如果认为不是正当防卫,那么要让该事态发展到那一步才算正当防卫?目前已被按到沙发上了,
扯烂衣服?实施性侵犯?又或者以上都不够,非得等那几个“国家干部”在体内留下点脏物才算正当防卫?(被侵犯时还得念阿弥陀佛,保佑干部们足够爷们)
干部们认定了娱乐场所就是欲乐场所,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就算为生活所迫患上抑郁症,不得已在娱乐城打工的邓玉娇随身带了把水果刀,那又能说明什么,水果刀是该案的重点吗?
从报道的情况看,强烈支持邓玉娇属正当防卫,但愿她的抑郁症不要再深化!

  *邓玉娇可以比刘胡兰还英雄她为了不让自己受到糟蹋 为了不让别的女孩子受到糟蹋 大家想想 一个女孩子受到三个大男人的糟蹋的时候那是什么样的情景想想那个官员平时是怎么样糟蹋别的女孩子的 多少女孩子受到糟蹋不敢反抗 。

  *一个弱女子面对的不是一个歹徒而是3个!!!!不反抗别无选择,不防卫就会被轮奸!!!!!!!

  *邓玉娇勇斗三个流氓,维护了女性的尊严,弱女子与邪恶势力作勇敢斗争,此举应该得到政府的嘉奖!她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决不能让坏人坏事,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支持正当防卫!一名女子被三名壮男猥亵,两次被按到,此时如果不自我防卫,难道要等到被**了,再报警吗!!这和忧郁不忧郁有何关系!!

  *如果不当招商办主任,不必去公关,不公关就不必去喝酒,不喝酒就不能乱性,不乱性就不可能去三个人企图轮奸服务员,不企图轮奸服务员就不一定被刺杀。结论,邓贵大公亡。

  *当法律不能够主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再相信它。我们曾经想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的新社会,结果是变成了一个更黑暗的社会。有钱有势的人当官的人可以鱼肉百姓,可以嫖宿百姓的幼女,可以代替别人上大学,可以飙车把别人撞死。都可以用钱来摆平。**你不干还不行。杀他一个真是太少了,应该把那些拿着人民的纳税钱进娱乐城的贪官污吏全杀了。

  *现在有许多身为国家公务员的贪官根本不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人民公仆了,他们依仗手中的权利为所欲为,欺压百姓,这样的贪官就是该死,十恶不赦,那些说情的一定也是贪官之列。

  *现在当官的哪个不色,有点钱就以为了不起,认识很多垃圾男人经常吹嘘自己多么的厉害,不花钱就能玩到女人,其实都是冤大头买的单,都是为了巴结一些有权有势的垃圾。其中大部分都是国家干部和一些公务员,它们都该死,一边贪污一边还要吃喝嫖。

  *邓姑娘这样的女子实在可敬可佩,比那些明星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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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杀得好,他们早就该死了,他们依仗手中的权、贪来几个臭钱欺人,社会上有这些畜生在就好不了,这个女的是女孩们的榜样,女孩们都应该向她学习。

   *现在开始把目光引向“忧郁症”了,目的是为了掩盖畜牲的兽行。

   *当法律不能够主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再相信它。

   *当然属正当防卫。不过,公安机关还要对其作个精神病鉴定,不知何意?

   *那帮当官的强暴不成甚至能弄死弱女子,都有可能。反抗是人的本能,同意刘的观点!
   *这不是正当防卫!这是过失杀人!博主误导百姓!

   *既然国家不能保护公民,那它就应该给公民配发枪支使他们能够自卫.如果连这一条也做不到,那么最起码的也应该为公民配备枪支以自保提供便利,相反地,如果这一步仍然做不到,当局就必须扼止它的同伙为非作歹,假如这一点它同样放弃了,那么就不要责怪任何人颠覆什么,因为它自己颠覆了自己用行为告知人们:它和被亵渎的公民同样没有尊严-----它已经丧失了获取尊重的资格.疯狂的势力有一个致命的智力缺陷,就是它从来没有考虑货币有可能丧失价值,在那个时刻它以卑劣无耻穷凶极恶歇斯底里的颠狂所捞取的数字积累将会"归零",它们的后代将被追杀铲除!就象希特勒那位隐姓埋名活到85岁仍然难逃横死的随从帮凶, 会以可耻和同样恐怖的死法体验自己创造的深重罪孽!

   *希望不要淹没在权力的笼罩里。希望看见一个公平的结果。我是当地人,就我成长的经历看,当地的政法还没那么黑暗。更何况,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平民监督起码给事情的顺利解决有了一个保障条件。只是,我们要持续对事件的关注,持续我们的监督。

   *古时候,这样的女子被称为烈女!社会在进步,我们不至于比古代还不如吧?

   *当法律的约束越来越苍白,当手中的权力被歪曲的利用,善良的人们该做如何选择?姊妹邓的选择代表了我们的回答。

   *建议全中国有良知的人联名写保书,为这这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女孩洗冤。

   *官已经严重失信于民,该治理一下了。

   *其实谁都知道是正当防卫!但是大家忘记了中国的法律是为哪些人服务的,所以这次事件就不是正当防卫了!可惜了这位勇敢的姑娘!

   *杀得好!!!!是正当防卫!!!!若被判刑天良何在!!!

   *为什么中国的事一定要网络等公开讨论才能公开公正的处理?

   *死者死有余辜,生者不必内疚。为民除害你是真英雄!

   *行为不检的下场,希望能让一部分公务员反思。

   *这应该是替党和国家清除了个别的败类,就应该是正义的行动,是比正当防卫还要高尚的正义之举,如果该举动得到国家和民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以后还有谁敢再拿人民的血汗钱作如此消费!!!所以,我建议把该女子列入反腐英雄!!!强烈建议!!!

   *国家咋不管管这些人,是人民养活了你们,你们却这样,这样。

   *绝对是正当防卫,佩服这位服务员,难道有钱有权就了不起了,国家被他们搞的成什么了。

   *说邓姑娘有精神问题,是否可以把被捅死的所谓干部评为烈士啊?

   *中国21世纪第一烈女自食其力、以弱胜强、正当防卫赢得了世人的尊重。

   *该杀,这帮戴着官帽的畜生!一个镇招商办主任都如此,国家的悲哀,百姓的悲哀呀!!!!!!!!!!

   *这不是正当防卫,那什么算是正当防卫,如果统治阶层硬件拿法律的公正性与良心道德来博自己的利益,那迟早将得到报应的。。。

   *该杀,猪狗不如的家伙,用纳税人的钱去风流。现在用什么抑郁症来掩盖真相,天理何在,法律何在。难道法律只是给老百姓制定的吗?

   *传这是邓贵大主任的悼词:邓主任其实是一个合格的公扑,人民的好主任.他平时工作认嗔,积极带领裙众脫裙至裤,表现甚为蛮意,狠抓面前两个突出,深入下部,与下层打成一片,手扳手地以身作则.视钱财如粪土,视死如归,用自己鲜血谱写大私无公的人生落曲.他的精神,将激励着万千同僚,再写新偏章.
   *当法律不能够主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人民就会挥起刀子和锄头!

   *三个大男人欺侮一个弱女子,不看事情的本身,单从数字来讲就很明显了,还是老古话说的好"天下的乌鸦般黑"(巴东的警方当然偏向该死之人)!!! 可笑!

   *如此刚烈女子,实在值得为她树碑立传。从古至今,孝女、烈女为后人留下无数楷模,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中华民族最美丽的传统而大书特书吗?有关机关任何违背民意结论都将被民众指责。

   *本应是道德楷模的人其实是真畜生,恰恰一个欢场女子却是真英雄,真丈夫。我们除了顶一下这篇帖子还能做什么?“十四万人齐解甲,宁无一个是男儿!”

   *死不足惜。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死有余辜!

   *这个招商办主任不死,不晓得还有多少良家妇女要柀糟蹋.

   *多杀死一些这样无耻的官僚,社会会干净一些.支持邓姑娘.为民除害。

   *这种人渣觉得有点权有点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特别是在一些小地方,那我们的监管体制哪?

   *法律若是公正的,就应该保护受害女,若不公正就法办她。全国人拭目以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官话。

   *邓姑娘应该被评为三八妇女红旗手。在全国开展学习。勇斗贪官色狼的巾帼女英雄。如果邓姑娘被判刑,实在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

   *现在的贪官们无法无天的很多,杀几个也是为民除害,为政府解决实际问题。

   *给我党抹黑的,一律杀光。强烈保护正义女子,这个社会才不会沉沦。现在经济年代,不向钱低头的少,此女子有骨气,全国妇女的楷模,学习她,颂扬她,奖励她!!!!!!!!

   *公平公正的制度才能让人民免于掠夺和恐惧,才能让公心和敬畏生命成为普遍的价值观。

   *两狗官强暴一弱女子,杀了活该,这样的狗官死的越多越好,就想不通公安为啥要说女孩有抑郁症,没抑郁症照杀,正当防为。

   *真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我们的公仆在共产党领导下那丑陋的嘴脸暴露的淋漓尽致,真希望这样的女侠再多一些。

   *绝对属于正当防卫!!!现在象畜牲一样的男人横行霸道!笑贫不笑娼,根本就不把女性权力和地位放在眼里!!!以为有钱可以驱使一切.无视女性的自尊!穷的只剩下钱和权!这是上下五千年的封建思想的糟粕!人类文明的沦丧!社会人性的扭曲!社会必须坚决加以抵制!!绝对不能放任如此行为!!否则人类社会将回到原始社会!

   *辜且不论邓大官人手中拿的钱是不是贪来的,但他认为拿钱就可以肆意为之就大错特错了,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或所有的事用钱就可以摆平的,他不要以为凡是在娱乐场所工作的人都象他想的一样,邓贵大满以为在这里的人都可以随便来,谁知他这次真是掉的大了。

  *如果认为不是正当防卫,那么要让该事态发展到那一步才算正当防卫?目前已被按到沙发上了,
扯烂衣服?实施性侵犯?又或者以上都不够,非得等那几个“国家干部”在体内留下点脏物才算正当防卫?(被侵犯时还得念阿弥陀佛,保佑干部们足够爷们)
干部们认定了娱乐场所就是欲乐场所,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就算为生活所迫患上抑郁症,不得已在娱乐城打工的邓玉娇随身带了把水果刀,那又能说明什么,水果刀是该案的重点吗?
从报道的情况看,强烈支持邓玉娇属正当防卫,但愿她的抑郁症不要再深化!

  *邓玉娇可以比刘胡兰还英雄她为了不让自己受到糟蹋 为了不让别的女孩子受到糟蹋 大家想想 一个女孩子受到三个大男人的糟蹋的时候那是什么样的情景想想那个官员平时是怎么样糟蹋别的女孩子的 多少女孩子受到糟蹋不敢反抗 。

  *一个弱女子面对的不是一个歹徒而是3个!!!!不反抗别无选择,不防卫就会被轮奸!!!!!!!

  *邓玉娇勇斗三个流氓,维护了女性的尊严,弱女子与邪恶势力作勇敢斗争,此举应该得到政府的嘉奖!她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决不能让坏人坏事,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支持正当防卫!一名女子被三名壮男猥亵,两次被按到,此时如果不自我防卫,难道要等到被**了,再报警吗!!这和忧郁不忧郁有何关系!!

  *如果不当招商办主任,不必去公关,不公关就不必去喝酒,不喝酒就不能乱性,不乱性就不可能去三个人企图轮奸服务员,不企图轮奸服务员就不一定被刺杀。结论,邓贵大公亡。

  *当法律不能够主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公正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再相信它。我们曾经想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的新社会,结果是变成了一个更黑暗的社会。有钱有势的人当官的人可以鱼肉百姓,可以嫖宿百姓的幼女,可以代替别人上大学,可以飙车把别人撞死。都可以用钱来摆平。**你不干还不行。杀他一个真是太少了,应该把那些拿着人民的纳税钱进娱乐城的贪官污吏全杀了。

  *现在有许多身为国家公务员的贪官根本不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人民公仆了,他们依仗手中的权利为所欲为,欺压百姓,这样的贪官就是该死,十恶不赦,那些说情的一定也是贪官之列。

  *现在当官的哪个不色,有点钱就以为了不起,认识很多垃圾男人经常吹嘘自己多么的厉害,不花钱就能玩到女人,其实都是冤大头买的单,都是为了巴结一些有权有势的垃圾。其中大部分都是国家干部和一些公务员,它们都该死,一边贪污一边还要吃喝嫖。

  *邓姑娘这样的女子实在可敬可佩,比那些明星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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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09 17:4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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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你的博客链接是什么?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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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09 18:26:36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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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 以为是你写的……

我觉得转贴的文章应该注明出处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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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09 20:04:08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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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介于杨佳事件的不利影响

政府希望把所有敢于反抗的人都说成是疯子
【 在 BlueOrange (喵呜)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 你的博客链接是什么?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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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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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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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 以为是你写的……

我觉得转贴的文章应该注明出处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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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介于杨佳事件的不利影响

政府希望把所有敢于反抗的人都说成是疯子
【 在 BlueOrange (喵呜)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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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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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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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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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 以为是你写的……

我觉得转贴的文章应该注明出处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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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5-16-2009 20:04:08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这个。。介于杨佳事件的不利影响

政府希望把所有敢于反抗的人都说成是疯子
【 在 BlueOrange (喵呜)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 你的博客链接是什么?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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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5-16-2009 17:41:07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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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你的博客链接是什么?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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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09 18:26:36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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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 以为是你写的……

我觉得转贴的文章应该注明出处

【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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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5-16-2009 20:04:08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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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介于杨佳事件的不利影响

政府希望把所有敢于反抗的人都说成是疯子
【 在 BlueOrange (喵呜) 的大作中提到: 】
: 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 你的博客链接是什么?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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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09 17:41:07 | 只看该作者

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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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你的博客链接是什么?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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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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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 以为是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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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ridged (断桥:万事俱备就缺技术)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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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网友对巴东女抗强暴事件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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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希望把所有敢于反抗的人都说成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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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显的正当防卫的案例。竟然还有争议。

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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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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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 以为是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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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      在众多的评论中,绝大多数人认为,邓玉娇反抗强暴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法律应该惩恶扬善。有网友甚至还称邓玉娇为英雄和女大侠。虽然也有不少评论充满了“杀气”,但我以为,这只是民众痛恨腐败官员的情绪宣泄,不必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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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我在自己的多个博客发表了《巴东女刺死要“特殊服务”的官员,属于正当防卫》文章。搜狐网将文章推荐到了首页,截至今天为止点击量近7万,评论则高达15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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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美国,一个家庭拿枪打死了误入他们院子的日本青年,都被判为正当防卫。。那个日本青年在万圣节的时候去朋友party 走错了地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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