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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新疆西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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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7-2-2009 06:28:40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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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 没有一个国家会为了追求文明而主动分裂自己。

你说的是专制帝国。捷克和斯洛伐克分裂,又是怎样?

国家分裂就是坏事吗?并非如此。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汉语文章中关于美加的法律,历史事件的解说,都要存有疑心。你要去查查加拿大最高法院究竟说了什么。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的自决公投究竟是怎样进行的。
: 【 在 Faith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以下文字摘抄自《台湾有没有单方面“公投”宣布独立的法理依据?》一文
: : 作者:寒竹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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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7-2-2009 06:35:31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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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aios: “中华一统”思想之深入人心,满打满算一千年还是有的,只不过“中华”的所指一直在变化而已

lihlii: 中华思想有1000年吗?没有吧。历史上要征服中国的那些帝王,他们的目标是一统华夏吗?不是吧,而是建立自己的帝国罢了。这根本不是民族主义,而恰恰是和民族主义针锋相对的帝国主义思想。如果要说帝国主义思想在支那的历史,那有2000多年了。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Faith: 没有一个国家会为了追求文明而主动分裂自己。
: 你说的是专制帝国。捷克和斯洛伐克分裂,又是怎样?
: 国家分裂就是坏事吗?并非如此。
: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种汉语文章中关于美加的法律,历史事件的解说,都要存有疑心。你要去查查加拿大最高法院究竟说了什么。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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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7-2-2009 06:38:23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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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aios: 从道义上说,民族自决是很正当的理念。不过这个理念的适用性是随民族杂居程度升高而降低的。

lihlii: 民族自决,应该叫做居民自决。这是自然法利权,不因为民族杂居程度高低而改变。一个市镇,一个村庄也有权宣布独立。合作,结合成联邦,是独立之后和平协商的问题。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dikaios: “中华一统”思想之深入人心,满打满算一千年还是有的,只不过“中华”的所指一直在变化而已
: lihlii: 中华思想有1000年吗?没有吧。历史上要征服中国的那些帝王,他们的目标是一统华夏吗?不是吧,而是建立自己的帝国罢了。这根本不是民族主义,而恰恰是和民族主义针锋相对的帝国主义思想。如果要说帝国主义思想在支那的历史,那有2000多年了。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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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7-2-2009 06:40:42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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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rp:
你介绍了个概念 族群 和 国族,很有帮助。
如果未来中国国势不够强,应该实行比较紧密的联邦制, 制度上防范分离倾向
如果未来中国国势很强,可以实行比较松散的联邦甚至邦联,争取蒙古甚至缅甸加入大中国。

lihlii:
原来 jprp 不是自由主义者,而是一个帝国主义者。:P 可悲。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dikaios: 从道义上说,民族自决是很正当的理念。不过这个理念的适用性是随民族杂居程度升高而降低的。
: lihlii: 民族自决,应该叫做居民自决。这是自然法利权,不因为民族杂居程度高低而改变。一个市镇,一个村庄也有权宣布独立。合作,结合成联邦,是独立之后和平协商的问题。
: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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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7-2-2009 06:44:43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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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yrium: 呵呵,政府越不知道和民间互动,伪自由主义这就越多,各种非理性的思潮也就越多,政治和解、民族和解就越没有希望。

lihlii:
在血腥暴政面前谈“政治和解,民族和解”,是暴政的帮凶。我看不经过革命,不可能有和解的机会。你等着看吧,血灾还在后面。中共国人欠的血债太深了,其实早就错过了和解的机会。不再有和解的可能了。这不仅仅是民族之间的问题,而是汉族内部的血债都无法清算了。

那些在汉族的标志下,要自由民主;而对少数民族,族群,社会亚文化群体,则用专制主义,帝国主义思维来对待的人,才是伪自由主义者。这里,ksyrium, jprp 是典型。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jprp:
: 你介绍了个概念 族群 和 国族,很有帮助。
: 如果未来中国国势不够强,应该实行比较紧密的联邦制, 制度上防范分离倾向
: 如果未来中国国势很强,可以实行比较松散的联邦甚至邦联,争取蒙古甚至缅甸加入大中国。
: lihlii: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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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7-2-2009 06:58:48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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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rp:
我想过杀光的策略,需要很严格的条件,共产党还在执政的同时,发生穆斯林文明和某些基督文明的冲突,冲突的强度要够大,大到世界大战的规模,中国站在美国那边。这种情况下tg加以挑逗,维族发动叛乱,屠杀汉人平民,顺理成章的被汉人总动员后灭族,迫于战略形势,西方国家盟友对此空前人道危机置之不理。

lihlii:
连这种策略你都沙盘演习过了,真是佩服你的道德底线。要论屠杀,“扬州十日,嘉靖三屠”“留发不留头”,对狗性不改的汉族,是高度有效的灭族法,果然统统成了狗类。而对于准葛尔,大小和卓,图瓦哥萨克人,满清屠杀一样残忍,汉族的“自由主义者”却学会了旁观并推演“杀光”的政策可行性。以前满清屠杀的时候,有“西方国家”的人道干涉吗?成功灭族了吗?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ksyrium: 呵呵,政府越不知道和民间互动,伪自由主义这就越多,各种非理性的思潮也就越多,政治和解、民族和解就越没有希望。
: lihlii:
: 在血腥暴政面前谈“政治和解,民族和解”,是暴政的帮凶。我看不经过革命,不可能有和解的机会。你等着看吧,血灾还在后面。中共国人欠的血债太深了,其实早就错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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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7-2-2009 07:19:52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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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aios: 要说历史上的玩意,法律中国也有唐律疏议,自春秋至宋明商业的发达欧洲人拍马也赶不上
Julius: 至于商业发达,我估计你也是明宋争论的东西看多了吧 一个没有法律的民族商业再发达,那也就是今天的兲朝的GDP而已

lihlii: Julius 说的是要害,我也正想说。dikaios 至今没有法的概念,依然把律(rule)混同为法(law)。在一个没有民法概念的国家里,居然能说商业发达,这算是啥学术思想?:) 经济总产值高,不等于商业发达。在这一点上,我认为 Julius 比 dikaios 清晰多了,而且我断定 dikaios 无法理解 Julius 说的是什么意思。:)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jprp:
: 我想过杀光的策略,需要很严格的条件,共产党还在执政的同时,发生穆斯林文明和某些基督文明的冲突,冲突的强度要够大,大到世界大战的规模,中国站在美国那边。这种情况下tg加以挑逗,维族发动叛乱,屠杀汉人平民,顺理成章的被汉人总动员后灭族,迫于战略形势,西方国家盟友对此空前人道危机置之不理。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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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发表于 7-2-2009 07:27:57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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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pku: 是啊,所以咱们就应该创造条件,争取让那些到新疆的政策移民安安全全的迁回来。

lihlii: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反对这么解决。汉族同样有居民自决权,也可以独立,并不需要被迫迁移回中原地区。当然最希望少数民族地区独立之后,能遵循自由主义原则,而不要发生种族清洗的罪行。一切分治方案,必须首要防范种族清洗罪行。如果不幸发生了,任何周边国家都有权武装干涉。如果我作为汉族的政治家,我的立场是:任何民族,包括汉族,在汉族为主的地区也好,少数民族为主的地区也好,都有居民自决权。所以,独立是无条件的,而统一是在独立的基础上,和平协商的可能结果,是有条件的。自由主义政治的原则,其实是每个公民都是独立的政治实体。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dikaios: 要说历史上的玩意,法律中国也有唐律疏议,自春秋至宋明商业的发达欧洲人拍马也赶不上
: Julius: 至于商业发达,我估计你也是明宋争论的东西看多了吧 一个没有法律的民族商业再发达,那也就是今天的兲朝的GDP而已
: lihlii: Julius 说的是要害,我也正想说。dikaios 至今没有法的概念,依然把律(rule)混同为法(law)。在一个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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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7-2-2009 07:33:44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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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这是国民党的鬼话。民族主义初发生时,是作为反抗帝国主义的一种意识形态提出来的。
后来却成了帝国主义的帮凶理论。这一变化在所有国家都无例外。

孙文以汉民族主义煽动革命,结果革命一成,就开始宣扬帝国主义的“中华思想”。也就是,自己要独立,但是要压迫他人。

发信人: Faith (faith),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发信站: 一路BBS (Wed Jul  1 23:31:01 2009), 本站(yilubbs.com)

这个定义靠谱不?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75&htm=02-421-1041民族主義.htm

"  民族主義,乃是研究有效解決民族問題的學說與主張。其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軍事、人口、血統、語言、宗教、生活,及風俗習慣等知識。國父 孫中山先生在講民族主義時,解釋什麼叫做主義呢?開宗明義即說:「主義就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大凡人類對於一件事,研究當中的道理,最先發生思想;思想貫通了以後,便起信仰;有了信仰,就生出力量。所以主義是先由思想再到信仰,次由信仰生出力量,然後完全成立。」吾人深體斯旨,可謂恰當不移。接著又說什麼叫做民族主義呢?「按中國歷史上社會習慣諸情形來講,我可以用一句簡單的話說,民族主義就是國族主義。」"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flyingpku: 是啊,所以咱们就应该创造条件,争取让那些到新疆的政策移民安安全全的迁回来。
: lihlii:
: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反对这么解决。汉族同样有居民自决权,也可以独立,并不需要被迫迁移回中原地区。当然最希望少数民族地区独立之后,能遵循自由主义原则,而不要发生种族清洗的罪行。一切分治方案,必须首要防范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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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7-2-2009 10:28:12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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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华一统”思想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作为普遍政治理念的民族主义是现代性的产物,这个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古代中华一统的政治理念应该称为proto-nationalism,而非nationalism。所以我前面只说中华一统思想深入人心,并没有说中国古代有民族主义思想。
其次,帝王的“目标”当然是建立自己的帝国,但在臣民眼中,这些帝王政权的合法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华夏一统这一理念的实现程度(或至少努力程度、表态程度)。所以就连孙权这样事实上的地方割据政权行事时都要宣称以“荡平华夏,总一大猷”为出发点(嘉禾二年陆逊疏)。其他方面旁证不胜枚举,你要想了解的话,就去好好读点历史吧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dikaios: “中华一统”思想之深入人心,满打满算一千年还是有的,只不过“中华”的所指一直在变化而已
: lihlii: 中华思想有1000年吗?没有吧。历史上要征服中国的那些帝王,他们的目标是一统华夏吗?不是吧,而是建立自己的帝国罢了。这根本不是民族主义,而恰恰是和民族主义针锋相对的帝国主义思想。如果要说帝国主义思想在支那的历史,那有2000多年了。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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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7-2-2009 10:31:06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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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正当性和适用性都分不清……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dikaios: 从道义上说,民族自决是很正当的理念。不过这个理念的适用性是随民族杂居程度升高而降低的。
: lihlii: 民族自决,应该叫做居民自决。这是自然法利权,不因为民族杂居程度高低而改变。一个市镇,一个村庄也有权宣布独立。合作,结合成联邦,是独立之后和平协商的问题。
: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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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7-2-2009 10:33:56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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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唐律疏议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民法概念吧,少在西方中心主义编史学的迷思里打转了,呵呵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dikaios: 要说历史上的玩意,法律中国也有唐律疏议,自春秋至宋明商业的发达欧洲人拍马也赶不上
: Julius: 至于商业发达,我估计你也是明宋争论的东西看多了吧 一个没有法律的民族商业再发达,那也就是今天的兲朝的GDP而已
: lihlii: Julius 说的是要害,我也正想说。dikaios 至今没有法的概念,依然把律(rule)混同为法(law)。在一个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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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7-2-2009 18:52:15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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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pedia.org/wiki/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又称《律疏》,是指唐朝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编定的唐律。由长孙无忌等十九人编定,永徽四年(653年)颁行。

《唐律疏议》继承魏晋南北朝以来的立法成就,创造性的于律条之后附上注疏,使得“疏在律后,律以疏存”,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范。由于礼与法在《唐律疏议》里之完美结合,使汉代肇始之“春秋决狱”正式废止。

《唐律疏议》正式的名称是《永徽律疏》,《唐律疏议》为后世对其之通称。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唐高宗时下诏:“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由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勣、尚书左仆射于志寧、刑部尚书唐临、大理卿段宝玄、尚书右丞刘燕客、御史中丞贾敏行等人,“广召解律人”,编定了《永徽律》,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十二篇,五百○二条。后来又在律条的后面加上了注疏,由此合称《永徽律疏》。其后有唐一代再无更改,一直使用,对后世之立法如《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有深远影响,并直接影响东亚及东南亚多国的立法。
-------------------------------------------------------------------------------
全文:http://www.yjsy.ecnu.edu.cn/jszj/史部-其他/唐律疏议/index.htm


【 在 dikaios (尋路得路 惡衣惡食)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唐律疏议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民法概念吧,少在西方中心主义编史学的迷思里打转了,呵呵
: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dikaios: 要说历史上的玩意,法律中国也有唐律疏议,自春秋至宋明商业的发达欧洲人拍马也赶不上
: : Julius: 至于商业发达,我估计你也是明宋争论的东西看多了吧 一个没有法律的民族商业再发达,那也就是今天的兲朝的GDP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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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7-2-2009 19:49:30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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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和现在中共国法律有区别吗?你把新旧唐书·酷吏传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法的概念吧

【 在 dikaio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唐律疏议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民法概念吧,少在西方中心主义编史学的迷思里打转了,呵呵
: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dikaios: 要说历史上的玩意,法律中国也有唐律疏议,自春秋至宋明商业的发达欧洲人拍马也赶不上
: : Julius: 至于商业发达,我估计你也是明宋争论的东西看多了吧 一个没有法律的民族商业再发达,那也就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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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7-2-2009 20:37:50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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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有麦卡锡,所以美国没有法的概念。很好很强大
另外我说的是“民法概念”,你给偷换成“法的概念”(而且其实还指的是“法制概念”),这差别可海了去了

【 在 xi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唐律疏议》和现在中共国法律有区别吗?你把新旧唐书·酷吏传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法的概念吧
: 【 在 dikai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把唐律疏议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民法概念吧,少在西方中心主义编史学的迷思里打转了,呵呵
: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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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7-2-2009 21:48:08 | 只看该作者

Re: 你们看新疆西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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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相信民族自豪感这个东西。。。

尤其是不能相信没有实力做后盾的自豪感。

看看美国这个国家就是最好的证据。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实在看不出:
: 1。国势不管他强不强,反分裂的好处到底何在?
: 2。国势如果强了,为什么人家蒙古缅甸就愿意加入?人家就没个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 【 在 jprp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介绍了个概念 族群 和 国族,很有帮助。
: : 如果未来中国国势不够强,应该实行比较紧密的联邦制, 制度上防范分离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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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7-2-2009 19:49:30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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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和现在中共国法律有区别吗?你把新旧唐书·酷吏传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法的概念吧

【 在 dikaio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唐律疏议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民法概念吧,少在西方中心主义编史学的迷思里打转了,呵呵
: 【 在 lihl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dikaios: 要说历史上的玩意,法律中国也有唐律疏议,自春秋至宋明商业的发达欧洲人拍马也赶不上
: : Julius: 至于商业发达,我估计你也是明宋争论的东西看多了吧 一个没有法律的民族商业再发达,那也就是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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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7-2-2009 20:37:50 | 只看该作者

Re: 参照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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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也有麦卡锡,所以美国没有法的概念。很好很强大
另外我说的是“民法概念”,你给偷换成“法的概念”(而且其实还指的是“法制概念”),这差别可海了去了

【 在 xia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唐律疏议》和现在中共国法律有区别吗?你把新旧唐书·酷吏传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法的概念吧
: 【 在 dikai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把唐律疏议读完再来说中国没有民法概念吧,少在西方中心主义编史学的迷思里打转了,呵呵
: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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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7-2-2009 21:48:08 | 只看该作者

Re: 你们看新疆西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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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相信民族自豪感这个东西。。。

尤其是不能相信没有实力做后盾的自豪感。

看看美国这个国家就是最好的证据。

【 在 flyingpku (fly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实在看不出:
: 1。国势不管他强不强,反分裂的好处到底何在?
: 2。国势如果强了,为什么人家蒙古缅甸就愿意加入?人家就没个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 【 在 jprp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介绍了个概念 族群 和 国族,很有帮助。
: : 如果未来中国国势不够强,应该实行比较紧密的联邦制, 制度上防范分离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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