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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跳板的权力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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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09 08:5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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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

作为跳板的权力是不合法的 2009-02-04 21:39
分类:文章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河北邯郸市很久没有过任满一届的市长了。《时代周报》说,这个地方17年间有过八位市长,每任都没有能够任职5年。
  这个报道算不算新闻,我觉得很犹豫。按定义来说,反常即是新闻,异象即是新闻,而官员做不满任期,这算什么反常和异象呢,太正常了,我们每天见的都是这种情况。不过,如果按照职位设置的规则,这又是反常的,职位设置的规则上,市长任期是5年。
  《时代周报》又提供中国市长协会的调查,2002年到2006年任期内,更换了一次市长的城市占61.3%,更换了两次市长的城市占25.3%,没有换过市长的城市占13.3%。事实就是这样,规则上写着的,实际上一定要被违反,以至于违反到使规则成了废纸,违反到规则被违反变成正常。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社会。
  我不能说市长就不能中途更换。市长违法犯罪了,腐败受贿了,引咎辞职了,当然要更换。但市长更换频频,不是这样子的,他们是因为“工作需要”被调走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愉快地走到新的岗位去了。
  中国的党政官员拥有很大的权力,拍板算数的事情几乎可以随便做,“规划局就是市长的绘图员”,这个说法可以反映党政官员的权力是何等重和大。频频更换官员,产生的效果就是“一个师傅一个法”的情况无比多,这个要做机场,那个要抓市容,这个要上这个工程,那个要上那个项目,人在走马灯地换,城市就像无头苍蝇乱飞。
  这当然是不利于城市的发展。然而,对官员个人的升迁,却是大有好处的。无须干满一任,每个官员就需要抓紧做出看得见的业绩,所以要做立竿见影的事,而且用力必须要猛,一种类似于过山车的城市节奏就建立起来了,业绩出现了,官员的升迁之路也铺成了,高高兴兴走到新的岗位上去,就有资本了。
  官员在一个位子上安坐不动,尸位素餐,没有风险,大家都有意见。现在,这一点是否有改变呢,基本没有改变的,如果一个官员“望断官场路 ”,那么完全可以继续坐铁交椅。但是,如果一个官员有仕进的前途,情况就不一样了,在一个位子上做满任期,那是多么缓慢的过程啊,简直就是仕途的失败。故此,一个地方如果官员总是做不满任期,意味着“这个地方出干部”;一个官员如果老是这里那里,意味着“进步快”。
  谁对城市和它的人民负责呢?我看是没有。例如一个市长,被调来了,人大一举手,上任;又被调走,人大一举手,走人。在这个过程里面,也要说“对全市人民负责”,也要说“感谢全市人民 ”,但终究他所负责的是“工作需要”。“工作需要”,而非一个地方的人民的需要,使他被调来和被调走。地方的人民被需要,在于这调来调去的过程需要人大代表们举手,这是应当完成的程序,以示“依法办事”。
  一个地方的官员职位,会变成晋升的中转站,而不是地方人民可以寄托治理愿望的职位,相应职位还能说是一个“公共职位”吗,相应权力还能说是“公共权力”吗?某一职位是必要的,在于相应地方的人民希望通过这一职位的设立以实现其福祉,而不是为着使之成为任何人的跳板。很大程度上,作为官员跳板的职位是对公共权力的僭用。
  当官员被随随便便地调来调去时,看似“干部管理”搞得得心应手,实际上便是视民众为无物的霸道。而这样的霸道,往往还会走一走“人大通过”的形式,又形成了对民众意愿的一种强暴和侮辱。也不用想方设法去“清除官本位”了,只要还权于民,很多的怪状简直是立等可解。
                          20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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