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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的背景介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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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9 19:5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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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美国经济 就不能不提美联储。它的前任主席格林斯潘 知名度
不亚于最近几届美国总统。然而,由于市面上某些鼓噪阴谋论的书
的流行,许多人并不了解美联储的真正面目。所以,我找来一些以
前看到过的可信资料,贴在这里,也算是背景知识吧。

发信人: kanlee (没有昵称), 信区: GuoJiXue
标  题: <财富战争>货币的秘密: 从金本位到美联储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Jun 17 11:02:32 2008), 站内

第3节 从金本位到美联储
本章第1节讲述了美国的私有信用货币体系。对于美国来说,要么,选择金本位;要么,选择中央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发展,完完全全展示了从足值货币体系向现代信用货币体系的央行转化过程。

为了稳定货币,美国决定采取金本位制度。但是美国忽略了一点:它当时的黄金存量,并不足以支撑美国的金本位。

虽然美国1851年至1855年,美国的黄金产量占全世界的45%,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金国,但在美国内战期间,这些黄金大都成为美国购买武器物资的支出流出美国。黄金的不足,迫使美国恢复金银复本位制度,即黄金和白银同时作为货币流通。这事实上是说,美国倒退回1717年前的欧洲 。

南北战争逼迫美国迈出突破金本位的重要一步。

南北战争之初,美国有1600多家州立私有商业银行,共发行7000多种价值相殊、式样繁多的银行券。但是,美国国库总共只有不到200万美元的黄金储备。根据财政部长蔡斯的保守估计,即使战争很快结束,联邦政府也要花费约3.2亿美元。然而,在贵金属本位制度下,1846年的《独立国库法》规定,政府财政只能收支黄金,不得接收或支出价值极其不稳定的州银行券。

为了战争经费急需,美国政府被迫突破货币发行的贵金属储备机制。1862年2月国会通过《法币法》,授权蔡斯发行1.5亿无息、且不可兑赎金银硬币的绿背纸币。《法币法》规定,绿背纸币除了不可支付关税和政府债券利息外,可支付一切公私债务,包括政府其他税收。1862至1864年,为支付战费,联邦政府共三次发行这种无硬币支持的信用货币,总额是4.5亿,几乎占全部流通货币的一半。 大规模的货币扩张,使得1861至1864年,美国价格上涨了74%。

不过,美国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货币制度的革新。相反,蔡斯、谢尔曼等共和党人把发行政府信用货币看作是不得已的权宜,计划当战争结束,则立即收回绿背纸币,用新建的国民银行体系所发行的纸币取而代之,作为全国的统一通货。1875年1月4日,共和党任期将满的国会又进一步通过了《恢复硬币支付法》(Resumption Act)。该法包括三个重要规定;第一,取消3亿美元的国民银行券的限额,允许各国民银行根据需要发行纸币。第二,将增加国民银行纸币的发行与按比例撤回绿背纸币相结合,即每发行100美元国民银行纸币,财政部则撤回80元绿背纸币。第三,为确保尚未撤回的绿背纸币的安全性和可接受性,授权财政部于1879年1月1日起,以每盎司20美元的战前平价,用黄金兑赎绿背纸币,这就是所谓的恢复硬币支付。 这就回到了战前的货币体系。

1873年美国通过铸币法,美国不再铸造银元,银只被用来铸造辅币,这标志美国恢复回了金本位制度。但是,采用单一的金本位制度减少了美国的货币基础。从1874的1896年,美国的物价一直下降,因此这段时间被经济史学家称为“萧条时期”。国会和行政部门被迫对恢复金银复本位制度让步。1878年的布兰德-阿利森法实际上就对此进行了妥协。

但金银复本位对美国来说是饮鸩止渴。全世界白银供给速度远远高于黄金,白银相对黄金不断贬值。金银复本位制,使得其它国家不断拿白银来套换美国的黄金,使美国财政部的黄金更加迅速地流失 。

美国不得不废除金银复本位制。1900年,美国正式通过了《金本位法》,确认黄金为惟一的货币。不过,美国采取了另一种方法来弥补黄金不足,这就是用一般资产担保来发行纸币。这是权宜之计,一个驴马杂交的怪胎。黄金作为足值货币,其物价水平与一般资产基本上同向变动,而金本位下纸币与黄金又要保持固定比率兑换。这必然导致以下后果:在通货膨胀时,人们不断使用纸币来兑换黄金;在通货紧缩时,人们不断用黄金来兑换纸币。结果,一般资产担保的货币扩张,并不能真正起货币扩张作用,其本质上仍然是金本位。

虽然美国金本位和一般资产担保货币发行同时存在,并不能解决金本位导致的货币紧缩问题,但一般资产担保货币发行的思想和具体实践,则体现了美国货币调控思想的萌芽。一战结束之后,在1934年美国采用了有限的金本位制,尽管美元和黄金仍然有官定的比价(35美元一盎司黄金),但是美国财政部仅仅按照这一比率和中央银行交易,私人交易者已经无法直接兑换黄金。这样,美国摆脱金本位,废除黄金与纸币的固定比率自由兑换后,一揽子资产作为货币发行储备、以宏观经济指标作为调整目标的美联储制度,才真正建立。

一战后,美国控制了世界上1/3的黄金。由于美国拒绝美圆与黄金的自由兑换,黄金被死死控制在美国手里。英国等国家黄金严重不足,这逼迫英国再度废除金本位 。

美国实行一揽子资产储备制度,具有历史的渊源和现实的需要。

从现实来看,19世纪50年代前,美国农业已经启动了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过程。美国内战结束后,农业进入了长达30年的萧条时期。谷物、小麦价格年复一年地下降。农民们认为价格下降是由于货币量不足引起的。因此,美国农民呼吁联邦政府积极干预货币银行体系。例如凯洛格认为,不应当通过纸币与金银硬币的对赎机制来限定货币供给量,货币的价值与金银硬币储量之间并没有固定的联系。

从这个时候看,西方国家中,美国已经率先注意到纸币价值可以与贵金属无关,而贵金属价值又与实物经济总量没有必然联系。由此才启动了纸币与金银脱钩的设想,即废除纸币与贵金属的固定比例兑换。

1886年8月,农民同盟在德克萨斯的克莱伯恩召开了全国性会议,要求从根本上进行货币改革。农民同盟要求停止价格紧缩,放弃金本位,由财政部发行适应季节信贷需求变化的、供给具有弹性的法币。

1889年,在圣路易斯同盟大会上,麦丘恩提出他的货币改革计划。具体措施是,美国财政部在每个县建立联邦仓库和谷物输送设备,以储藏大量农产品。这些数量逾千的分库可作为货币创造的阀门。一个农民可将自己的谷物和棉花存储于分库作为抵押,或以土地作价抵押,从而获得利息为1%-2%的贷款。财政部支付给农民法币,即由政府印制作为国家通货的美圆。由此政府就创造了货币并投入流通。当农民出售农产品归还贷款后,通货就回流财政部,从流通货币供给中退出。

这样,财政部将发行政府法币从而代替私人银行券流通。私人银行将从货币发行和信贷供给管理领域中退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美国1889年的货币改革计划,是以政府买卖农产品实物的方式,来进行货币吞吐,而不是以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买卖进行吞吐。这与中国春秋战国时的货币调控,连对象和手段都是完全一样的 。
但这里还是有不同的地方,就是,中国古代的货币调控,调控目标始终是放在物价水平上,因此叫做常平法。这跟当代中央银行的任务目标相同。

美国1889年的货币改革计划,把担保发钞的微观安全与宏观经济安全相混淆,犯了单纯依靠一般资产担保发行信用货币的错误。这在经济膨胀的时候必然导致滥发钞票,加剧通货膨胀,消耗美国黄金储备 。这样,1907年,美国发生大规模通涨和紧缩的金融危机。沃伯格认为,给予每个银行以其一般资产为担保发行货币的权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建立中央银行,在秋季农产品转输时,中央银行将逐步地扩张通货发行;同时还能对国内和国际经济行为施加影响。认为这样的中央银行将使得美国成为“一个现代的和完全文明的国度”。

当时的美国,有很多商业银行家反对设立中央银行。银行家认为商业银行发行钞票体现了真正的市场经济,中央银行是政府权力对公民权利的粗暴干涉。如前指出,他们无疑混淆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有趣的是,一直到今天,特别是新自由主义者,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还在认定不需要中央银行,只要商业银行发行钞票,就能保证整个国家的货币经济保持稳定。这显然也是犯了把微观安全和宏观安全混为一谈的错误。

1908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奥德利奇-弗里兰货币法》,其中要求成立一个国家货币委员会来调查货币系统,并且给出改革建议。这个委员会最终给出了23份研究报告,以及一卷最终的建议。这些研究报告纷纷指出,美国金融系统需要一个最后借款人(a lender of last resort)。在建议书中,则提出了明确的立法建议。1912年,委员会向国会提交了它的报告。

1913年12月23日,国会通过了Federal Reserve Act,其中的基本内容大致沿袭了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按照常平原理,制定了通过存储实物经济中的票据,来吞吐货币的法案。

这个法案为了应对银行危机,提出创造一种新形式的货币,Federal Reserve Notes,它能被快速发行以满足对流动性的要求。只要商业银行以不同形式的银行资产作为担保,联储就能向它发放贷款。这些“合格证券”(eligible securities)包括了大部分的银行资产,但是排除了投机性投资,比如店头垫款(call loan),这是为了鼓励银行多投资于有真实票据保证的短期、能够自我保持流动性的资产。联储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入国债,然后以国债为准备发行联储券。当时,这一点可能还没有被意识到:公开市场业务是货币扩张的主要途径。
当联储有黄金保证时,联储券也能被创造出来。当时美国还不敢完全脱离金本位,所以法案要求联储券至少要有40%的黄金储备。残存的金本位制度,必然带来美国货币体系的扭曲 。但是,现代央行的雏形已经出现,只需要等待一场挤兑黄金的危机,来迫使美国放弃最后的金本位残余了。

“联储法案”建立的是一家银行的银行,联储不允许向私有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使它超脱商业银行的职能,避免商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冲突,这使它没有重蹈合众国第二银行的覆辙。更重要的是,“联储法案”没有规定联储的授权到期日。

联储的形式当时是前所未有的,既不同于合众国第一银行和合众国第二银行,也不同于欧洲模式。全国分成12个联邦储备区,成员银行必须要把储备放在本储备区的联储分行;理事会(board of governors)实施监督职能。理事会与地区分行(尤其是纽约分行)之间的权利斗争在以后的年份中将非常激烈。

联储同时也有监督职能,它能要求成员银行满足储备要求和其他规定。这等于在现有的银行监管体系(当时美国银行分为国民银行和州立银行)的最上方又加了一层。

1913年,美国制定《联邦储备法》,按照常平原理,制定了通过存储实物经济中的票据,来吞吐货币的法案。这也使得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得以初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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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09 19:54:39 | 只看该作者

美联储的背景介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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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anlee (没有昵称), 信区: GuoJiXue
标  题: 《财富战争》:货币的秘密:美联储是私人的吗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n 18 10:44:16 2008), 站内

第5章 第4节 美联储是私人的吗
中央银行和政府的关系,是很多人,包括学习经济的人所一直迷惑的。很多人知道历史上,或者今天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其钞票由私人银行发行,于是就以为私人发行钞票的根本是私人信用,而没有国家信用,不了解私人银行发行钞票之背后,有着国家制衡机制。这导致对中央银行的很多误解。

除了美联储这种央行体制,世界上还有其它央行体制,例如欧盟的中央银行体制和香港的货币局制度。但是这些制度,与这里介绍的美联储制度在原理上具有相通之处 。所以这里就重点介绍美联储。

中央银行独立的呼声是一年强似一年,但究竟怎么个独立法,哪些要独立,一问到细处,知者就廖廖了。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独立,若要追溯,可以追溯到王安石变法时的青苗法和常平法。罗斯福期间,曾派副总统华莱士来中国,搜集有关中国古代宏观经济调控的资料,以为罗斯福新政做借鉴。其中有相当重要的部分资料,就是关于王安石变法的。
王安石变法前,大宋有常平法,即常平仓负责吞吐货物,来稳定社会物价,其不以赢利为目的。其作用,就跟中央银行类似。王安石变法后,设置了青苗法,通过向农民信贷,来控制春秋不同季节的货币投放总量,并允许获取利润以供青苗法吏人餐钱,类似商业银行。青苗法和常平法,本应当由两个相互独立的机构实施,而不能由一个机构实施。因为青苗法本身有赢利性质,而常平法却无赢利性质。两者合为一个机构的职能,势必成为寻租之牺牲品,无法执行常平的职能。王安石公然允许青苗法之收益添支吏人餐钱,吏人必定运用常平之力量,更加增大价格波动,并运用青苗法获取暴利。

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也是如此。中央银行的职责是维持社会物价,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政府则要解决财政支出,具有赢利动机。如果政府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则政府将成为金融市场上最大的庄家,政府通过操纵物价波动,可以获得高额利润。从而破坏国家的经济稳定。

但问题随即就来:如果中央银行与政府独立,那么发钞收益归谁?谁决定发钞?美国第一、第二银行就在这上面载了跟斗。美国联邦银行,如果不能突破这个框架,生存机会也就必然渺茫。
因此,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注定要成为一个照顾各方面利益的妥协方案。
由于对政府权力的深恶痛绝,政府发行钞票的职能被废止。
政府不能发行钞票,唯一的选择就是商业银行发行钞票。但正如前所说,商业银行发行钞票,要么采取金本位,要么,必将出现一揽子资本本位下的经济正反馈波动。
美联储正是为解决金本位下黄金供应不足问题而提上案头的,当然不能走回头路。

格拉斯提的方案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几大商业银行共同出资组建美联储,发行钞票。但是美联储收益超过5%部分上缴财政部。
如果美联储发钞收益上缴财政部,那么商业银行就没有盲目发行钞票来获得铸币税的动机,货币的扩张就失去动力。虽然美联储的股份为私人所有,但也不能直接从美联储发钞中获得利益。这样,美联储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非赢利机构。

政府虽然没有发钞权,但是在当时总统威尔逊的争取下,获得了发行国债的借债权。由于美联储的公开市场操作,最后大量国债都进入美联储手中。截止2004年6月,美联储手里的国债达到1.224万亿美元,而2004年美国的狭义货币M1才1.318万亿美元,基础货币数量自然更少。
无疑,在人们的头脑中,政府巨额的赤字是十分可怕的现象,甚至“政府破产”、“国家崩溃”等字眼在人们头脑中挥之不去。不过事实是,美国现在运行得情况还可以。那么,这是潜伏在美国经济内部的一颗炸弹吗?
其实,以上恐怖的数据,仅仅是表面上的。如果我们深入美联储的运作过程,我们就会知道,真相完全不是这样。

下面,我们对美联储的股份、组织结构和运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由此对其职能进行仔细讲解。

I、组织架构

a、权力机构: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是美联储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所有成员为政府工作人员,而不是私人银行家。它由七名委员组成,由总统商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14年。同一联邦储备区域不能有两个委员。美国总统有权在7名委员中任命正、副主席。正、副主席任期4年。委员采取均匀分步卸任的办法,每两年任满一名。这样保证委员会不受总统的干扰。
   联邦储备委员会直接对国会负责。
   在较早的格拉斯方案中,银行家在联邦储备委员会中有少数经由成员银行选举产生的代表,被威尔逊总统坚决否决。威尔逊认同“政府的政策与金融家以及大企业愿望的冲突,是不可调和的”。 他质问银行家们,“你们中间有哪位先生能告诉我,世界上有哪一个文明国家曾让私人利益代表参加重要的政府控制委员会?”
不过为了抚慰银行家,威尔逊建议建立由银行家组成联邦顾问委员会,作为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政策咨询机构。

b、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由12名委员组成。联邦储备委员会7名成员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是当然成员,其余4名委员由11个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轮流担任。主要负责公开市场业务的决策。

c、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是执行联邦储备委员会命令的工具。
全国共分12个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所有国民银行都需交纳一定资金,作为认购本地区联邦储备银行的股本,成为会员银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联邦储备银行为私人所有。因为联邦储备银行具有发行联邦储备券(即美圆)的权力。联邦储备银行凡超过5%以上的收益,都必须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部。换句话说,任何会员银行不要指望利用联邦储备银行的股本获得暴利,所有的收益,包括发钞收益(随后本书会具体解释),都归国库。
联邦储备银行负责为会员银行保存存款准备金(该项准备金无利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贴现商业票据,以及发行钞票(联邦储备券)。钞票的发行,要求有黄金券、政府债券和其他特定资产等担保品。
由于各地货币供给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各区储备银行可以实行不同的贴现率,执行不同的货币政策,以确保本地区的货币稳定。
由于联邦储备银行执行政府职能,其收益也为政府所得,因此其理事会人员的设立,也反映了专业人员和公共利益的结合。
《联邦储备法》规定,各联邦储备银行设9人组成的理事会。为防止大银行主宰小银行和确保小银行在联邦储备银行理事会的代表性,将本地区所有成员银行分为大、中、小三类,每组选出A类理事(要求为银行家)一人,B类理事(与任何商业银行无关系,从事农、工、商企业的人士)一人。C类理事(不能与任何商业银行有关系)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任命,并任命C类中一人为联邦储备银行理事会主席。

II、运行机制
威尔逊总统在关于政府是否发行纸币的问题上说,这些通货即使不是政府纸币,也应使它成为政府负债。并且他对反对政府发行纸币的格拉斯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政府负债仅仅是一种想法。如果我们得到了事情的实质而给予其他人一个模糊的影子,如果这样做能拯救我们的方案,何乐而不为呢?” 这句话表面上是在安抚主张私人银行发行纸币的格拉斯,嘲弄要求政府控制纸币发行的布赖恩。事实证明,威尔逊在政府负债的名义下,不露声色的进行了政府发行纸币的暗渡陈仓。

理解联邦储备制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联邦储备银行的收益上缴财政部,与政府负债两者结合起来看。换句话说,这两者的结合,使得政府实际上有能力发行货币,完成国债与货币的互换。

    很多人认为联邦储备委员会及其银行独立于政府或者财政部,并且由于剥夺了财政部发钞的权力,所以能阻止财政支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政府的财政存款,存放在美联储,这可以防止财政部利用国库资金的储蓄,来要挟商业银行,施加不正当的金融压力,从而扰乱金融秩序,或者防止财政部与其他机构直接发生联系,导致权力腐败。

对于国会批准,按照正式法律程序进行的财政支出,联邦委员会将会给予配合,调控货币市场,以适应这种财政支出。

1913年-1978年期间,财政部可以直接从联邦储备银行取得50亿美圆以下的借款。1979年《联邦储备法修正案》完全禁止联邦储备银行直接购入财政债券。该修正案明确规定,联邦储备银行只能在公开市场上间接地买卖财政债券。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与联邦储备银行不再发生关系,完全由联邦储备银行掌握发钞权。

首先,政府扩大支出时,发行国债。联邦储备银行然后买进国债,发出联邦储备券(即美圆)。联邦储备银行现在持有国债,获得政府的国债利息。但是,由于联邦储备银行超过5%以上的收益都要上缴财政,所以这部分国债利息,相当于财政部直接冲抵,并不构成利息负担。而此时钞票却已经发行在外。

换句话说,整个程序就是,政府向私人借债,借得的资金用于政府支出。随后私人凭借债券及利息,向联邦储备银行兑换美圆。联邦储备银行支付美圆获得政府债券,通过利息冲抵,实际上解除了财政部的偿还义务。《美国联邦政府预算管理——2001年财政年度》第二十八章中“美联储对预算的影响”部分中,谈到了“美联储收取的部分属于财政部净利息支出的一部分,但实际上所有这些利息又流回财政部。”由此完成了政府发钞过程。

所以美国的货币发行非常隐蔽。美国政府向公众发行债券时,好象是等价交换,给了公众付息债券。然后公众持有债券向联邦储备银行兑换成美圆。一进一出抵平,还另外获得利率。实际上,在联邦储备银行买进债券过程中,已经完成了货币的投放,使用这笔货币的,正好是政府。

政府先使用钞票,美联储根据经济情况,独立确定什么时候兑付、如何兑付。这就是美国国债与钞票之间的暗箱转化。

不过,在美联储还保留金本位残余的情况下,以上的货币扩张措施都将受到金本位的制约。纸币与黄金的复本位制度 ,在纸币扩张速度大于黄金情况下,最后必然导致纸币相对贬值,政府手里的黄金大量流失,纸币回到政府手中。这就失去了货币扩张能力。

无论如何,美联储已经建立起了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剩下的事情只有一个:废除金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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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2-2009 19:55:39 | 只看该作者

美联储的背景介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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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anlee (没有昵称), 信区: GuoJiXue
标  题: 《财富战争》:货币的秘密.美联储是独立行使货币职能吗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n 18 17:25:39 2008), 站内

第6节 美联储是独立行使货币职能吗
那么有人问,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与政府部门之独立,难道就是一个程序上的制约作用吗?其有无职能上的独立性呢?

当然有。这就是独立的常平作用。从王安石变法中看到,青苗法和常平法,本应当由两个相互独立的机构实施,而不能由一个机构实施。因为青苗法本身有赢利性质,而常平法却无赢利性质。两者合为一个机构的职能,势必成为寻租之牺牲品,无法执行常平的职能。而常平不在,青苗必成搜刮民膏之猛虎。王安石公然允许青苗法之收益添支吏人餐钱,吏人必定运用常平之力量,更加增大价格波动,并运用青苗法获取暴利 。

同理,财政部常常有解决财政平衡之压力,因此某种意义上可以看成是赢利寻求者。而储备银行则执行稳定物价和经济的常平职能。政府方面货币的发放总量,归根结底是由议会批准,政府部门发放的国债所决定,而非由联邦银行所能左右。但这种发放是经过严格的议会审核和程序控制的。如果常平的职能也控制在政府手中,则政府除了直接发放国债,完成国债与货币的互换外,还可以操纵市场,获取青苗法一样的套利,而这就逃脱了议会等法定机构和程序的监管,从而使得常平职能走向反面,反而加大了经济的波动。

所以,联邦银行常平职能的独立行使,是分权之必然。但千万不要认为联邦储备银行能独立发行货币。同时也要看到,只要联邦储备银行独立行使常平职能,其也就自然地完成把国债向货币的转化,其选择的转化时机、转化规模,将尽可能降低经济波动。换句话说,在该吸纳国债的时候联邦银行不吸纳国债以放出货币或者反之,则经济将会波动,这将违反联邦储备银行的政策目标。

会员银行就是完全的商业银行,它们在联邦储备委员会及联邦储备银行的管理下,进行正常商业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当代中央银行,不管具体形式是什么,但根本原理,都是沿袭美联储的运作流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债券。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这里,“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乃是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之关键。
所以,美国的巨额国债,对于美国政府来说,不构成任何压力,并不会成为每个美国人头上悬着的债务之剑,更不会导致美国经济崩溃。国债利息的巨额收益,也不会被美联储的股东所侵吞。

了解中央银行运作机理后,我们就会知道,重要的不是央行和政府如何分开,而是它们之间形成什么样的分权制衡和合作机制。仅仅强调央行的独立性,或仅仅强调央行的合作性,都是对央行职能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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